—07—
好黏,好悶,好熱。
橡膠塑料的刺鼻味讓我嚴重過敏,頭皮刺癢發麻,鼻水流個不停。
原來戴上假髮和偽裝面具是超級不舒服,尤其是想抓癢卻又抓不到的阿雜讓人渾身不爽。不過嘛,效果好到連我自己都不太相信。
說到「變臉」的技術,依照每個組織,時代背景、技術資金上的不同。至少也有二十種以上的方法。我們現在使用的,正是七號留下來的變臉設備。小君稍加改良後,只要將長相資料輸入電腦程式,便能打模製作。
套上風乾的橡膠面具,鏡子中的我看起來就和姜一方幾乎一模一樣。雖然過去有過幾次假裝路人甲的經驗,但戴上面具,偽裝成有頭有臉的人物,這還可是頭一回。
凌晨兩點鐘多,非常想睡覺的我潛入看起來很氣派的銀樓。
關於此次竊盜行動,要說到我們之間的分工合作。其工作分配非常合理,非常公正,能和像小君如此體恤伙伴的人一起行動實在是太好了。
小君負責的項目有:策劃、遙控遠端監視器、修修指甲。
而我負責的項目是:偽裝、潛行、檢查店內的監視器確定可以使用(沒有的話自己裝一個)、開鎖偷竊、安全撤退。必要時還要和警察伯伯打聲招呼,還有就算不幸被抓到了,也絕對不能把共犯招出來,不然我就真的死定了。
根據小君強而有力的說詞:「絕對不是我想拋棄你,要是我爸媽知道我跑去當小偷,不知道會有多傷心……你也知道,母親節快到了。」
當時我說:「妳先前回台北,不就是為了和他們坦白妳已經當了殺手好多年這件事嗎?」而且也殺了好多人。
「那可不一樣。」小君回答:「當殺手,是為了公平,為了正義,是為了維護這墮落腐敗的城市的最後一絲尊嚴,最後一道防線。打擊犯罪是我的天職,佣酬只是順便。」
「他們相信這鬼話?」
「不信也不行,誰叫我是……喂!李政司你說什麼!」
「沒沒沒……」
「算了,反正不能讓他們知道就對了,記住啊你。」小君的手指在指著我的鼻子時特別有威攝力。
的確是完全不同,以往小君是發自內心認同殺手的行為,但這次當起鑽石大盜的動機可就不單純了。仔細想想,姜一方也沒做啥壞事,不過是做做不正當買賣,況且還是在非法黑市中的奸商。市價三千萬美金的鑽石以五千萬美金成交其實也滿合理的啊。銀貨兩訖,要怪也只能怪小君自己糊塗一回了。
「你,看你那皺眉抿嘴的樣子,肯定偷偷說我壞話對不對?」
我靠,是不是猜得這麼準啊?
「我是罵姜一方那不要臉的狗東西。」
「真的?」
「騙妳的話我就是王八蛋。」
王八蛋和我已經混得很熟了,不差這一回。
再強調一次,好孩子請不要偷東西。
我好想睡個覺,早上精神充沛地去上班開店,把沒看完的惡之華和一拳超人給補完,還有進擊的巨人,實實在在地賺一本五塊七塊的微薄租金。而不是戴著人型面具和假髮,蹲在防盜玻璃櫃前小心翼翼地玩弄不知道按下哪一顆按鈕就會鈴聲大作的電子鎖前,一邊笨拙地開鎖,一邊打瞌睡,順便在職業罪犯履歷表上再添個竊盜的行頭。
好了,密碼是……靠我怎麼知道。
眼前精美的電子鎖看來需要密碼,還必須要有主人的指紋才能打開。現在連楓之谷都有什麼網路手機電子鎖,更何況動輒數十萬的珠寶鑽石。
算啦,反正金銀珠寶本來就不是我們的目的。
新聞報導才是。
拿出跟了我將近五年的德國手槍,儘管有定期擦拭酒精保養,槍身也已經傷痕累累。我也有想過換把更輕、更強的手槍來用。
不過所謂睹物思人,怎麼說這也是老爸送給我的成年之禮,德國手槍的意義非凡,它陪著我上山下海,出生入死,渡過無數次的生死關頭,怎麼能說丟就丟說換就換呢?是人都會捨不得,尤其是像我這麼重感情的人。
還記得,當年在日本的時候,要不是有德國手槍……
「李大師,你也拿著槍沉思太久了吧?都已經一分鐘了。」
耳邊傳來小君的不耐煩的叮嚀。好啦,我知道在非洲每過一分鐘,壽命就會減少六十秒。差點忘了今天是全副武裝,除了偽裝面具,通訊用的千里眼也一併帶上,好讓小君監視我的一舉一動。
我將德國手槍裝上消音器,貼著防彈玻璃連開數槍,打出五十塊大小的裂縫,龜裂的痕跡像蜘蛛網般往四面八方擴散,看來可以了。
握緊槍柄,狠狠往裂縫中心槌去,玻璃應聲碎裂。
同時,銀樓內的警報聲大作,隱約聽到樓上的主人醒來,緊張又生氣地拿著球棒往樓下走來。趁著這段時間,我迅速將櫃子裡的珠寶首飾連著玻璃碎片通通掃進袋子裡,腳底抹油逃之夭夭。
等半夜被吵醒的警察姍姍來遲時,現行犯的我早已不見人影。警察打著哈欠,調閱監視錄影器,這正是小君最大的目的。
無人的小巷弄裡,我把熱死人的面具假髮和贓物袋子塞到預藏在垃圾回收桶中的大背包,行動告一段落,勉強算成功吧。
稍微有點明白,為什麼三不五時就會有家境優渥但生活壓力太大的富家子女在商場偷東西的案件出現。若是把財產申報表攤開來看,數字的零頭就讓我看起來像個超級有錢人。但此時我正在夜深人靜的路上獨自散步,背包裡藏著不屬於自己的財物。有種罪惡感與快感混合的複雜感受。說不上那是好是壞,還是病態。只是淡淡地覺得其實這樣也挺有趣,就像是小時候的惡作劇。
客廳,桌上放著與我聯繫的筆記型電腦。
小君側躺在沙發上,安安靜靜地睡著了,還不時搔搔耳朵,微微翻動身體,看來是睡的很甜。
不願記得,是怎麼渡過失去小君的那一年。
原想將小君抱進房間內,因不忍吵醒她而作罷,只有蓋上毯子以防小君的身體著涼,然後坐在地上,身體靠在沙發的一端。
「合作愉快,小君。」
我閉上雙眼,沉浸在時鐘的滴答聲裡。
※
一回生,二回熟,三回變成好朋友。
整整一個星期,我是日夜顛倒,東奔西跑南征北討。
累死我也,可效果顯著。
值得。
電視新聞上,姜一方的外號「鑽石怪盜」不脛而走。關鍵時刻的寶杰和西平更是緊抓著此事不放,好像不把姜一方的祖宗十八代給揪出來絕不善罷干休。也是,畢竟姜一方還當過特別來賓。
十三間銀樓受害,十三支監視影片。
鐵證如山,HD高畫質。
再也沒人記得小君穿的外套是橘色、紫色、還是粉紅色。
總計行盜了約七十萬左右的首飾財寶,通通放在小君特地加長加大的床頭櫃上,金飾戒指一字排開,煞是壯觀。
不過小君的目標是兩千萬美金,六億台幣。以一個禮拜七十萬,一天十萬的速度下去算,也得花上六千天,大概要到民國一百一十九年。
開玩笑,別說台灣有沒有那麼多鑽石可以偷,我肯定會先暴斃。
況且,我們並沒有侵占珠寶的意思,只是想給姜一方來個下馬威,看看他會有什麼動作。等到時機成熟,我們自然會把偷來的珠寶給歸還。
「用姜一方的錢來歸還。」小君特別強調。
「那現在呢?」
「別急。」趴在床上看漫畫的小君聳聳肩,後勾的白皙小腿搖來晃去。「餌已經丟下去了,我們就等著收網,看看會捕到什麼魚吧。」
《下回待續,於2013/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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