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我是姜一方,現為台灣殺手組織「地下酒吧」的一員。
在李政司的協助下,「九龍城寨事件」以我所期望的方式落幕了,作為交換條件,我與子茵加入李政司的組織「地下酒吧」,至今已過了半年的時間。
地下酒吧的前身是「三丁」。簡言之,「三丁」是人數曾經達到百人的地下殺手組織,在會長廖三丁的統領下縱橫黑白兩道海內海外,直到英雄遲暮、世代交替,維持地下秩序的重擔壓在了李政司的肩頭上。
李政司的組織規模相當精簡,只留下幾個他足夠信任的人員,其下左右助手分別是他的女人黃儀君,以及三丁時代的前輩高木洋,台日混血的高木洋並不喜歡使用自己的本名,在絕大多數的時候稱自稱為狐狸狗。
黃儀君的稱號是左輪,但往往是不熟的外人才會這麼稱呼她。她習慣、也喜歡自己的朋友叫她一聲小君,我也是過了好一陣子才改過來。
小君的個性外冷內熱,善於獨自思考,不會喜形於色,在各方面都與李政司有很大的差異。也因為如此,當李政司與小君湊在一起時,往往可以補足對方的弱邊,發揮一加一大於二的效果。
補充一點,小君由裡而外都是個非常有自信的女人,唯獨對於自己胸前不夠偉大耿耿於懷,而百分之百知道這點李政司百分之百是個on9。
舉個前幾天的例子,我和子茵受邀到李政司的家中一聚,在談完地下酒吧的公事後,我們四個坐在客廳、打開電視、短暫地閒聊著。
這時電視撥放著一則食物廣告,雖然是食物廣告,但卻找來有著漂亮事業線的女模特兒來模糊焦點、吸引男人的目光。
此時李政司看完了廣告,不假思索地向小君問道。
「她的胸部是真的還是假的啊?」
Y字胸型,九成是假。
子茵則是露出李政司怎麼會問這種蠢問題的表情。
小君聽聞後回答:「假的。」
李政司並沒有看出小君臉色微變,反而看了看小君的胸部,再問:「所以小君你去做胸部的話也會跟她一樣漂亮嗎?」
聽完我都冒汗了,果然沒有最愚蠢,只有更愚蠢。
不等小君下逐客令,我和子茵互使個眼色,也知道該離開了。
「那我們先走,你們交代的事,我們會留意。」
我穿起外套,離開前再次與小君確認地下酒吧事宜,幾天後李政司和小君便要飛往日本,前去解決道吉會的困難,而我和子茵則負責地下酒吧開張的行程。
李政司與小君前去日本是突發事件,地下酒吧開張是預定行程。再者,一開始就說好了,李政司與小君是負責幕後工作,經營地下酒吧的門面則是由我和子茵負責,順道讓我們了解台灣的地方人情關係。
夜晚的巷口,上了車,準備把子茵送回她的住所。子茵過去是白獄狼百般呵護的掌上明珠,尤其山河會原本就有一個派系是專門在炒房炒地皮。
子茵在台北、台中都有她的落腳處。
過去日理萬金的她,在台灣投資置產、買幾棟好房子也不是太困難的事。
子茵曾問過我要不要和她一起住,就像李政司和小君那樣互相照顧;總是被眾人包圍呵護的子茵,不習慣一個人。
而我拒絕的理由也是一樣,我不習慣不是一個人。
我和子茵曾經在孩提時代如膠似漆、情若兄妹,但成長的過程讓我們兩人各自走向不同的人生與價值觀。
保持適當的距離對現在的我們來說,是最適當的方式。
「如果你想一個人,就一個人吧。」副駕駛座上的子茵繫上安全帶,「但別讓我知道你又爬上哪個女人的床。」
她看向窗外,語氣凝重地說了一個女人的名字。
「朱海兒。」子茵細細地說。
珠海兒是我過去的女人之一,曾經持過一段男女關係,但維持的時間並不長。
我沒有預期子茵不知道這件事,因為我並沒有特意隱瞞。
沒有預期到的是姜子茵會在意。
沒有預期到的是我竟然會因為她的在意而感到有些開心。
「好。」
「好什麼?」
「我答應妳就是了。」
「說話要算話。」子茵仍然看著窗外。
「時間差不多了。」
「什麼時間差不多?」這次,換子茵問我。
我笑了笑,指指剛才離開的房子。
李政司的住家傳來殺豬般地淒慘叫聲,我沒有辦法細細揣摩小君對李政司做了哪些事,反正已經不是第一次,也不會是最後一次。
12
自從在黑市與小君接觸後,就知道她是個看似單純,府城卻極深的女人。
這點與子茵正好相反。
子茵雖然看似高傲神秘,心思卻單純的很。
在車內看著子茵的側臉,不禁想到她以往可以無憂無慮地生活在白獄狼的保護之下,也未嘗不是一件好事。
但現在的情況,是一個更適合讓我與子茵成長的環境。
來說說狐狸狗和李政司吧。
「九龍城寨事件」中,狐狸狗扮演從旁輔助的角色,極高度的判斷力與神乎其技的精準槍法,從沒有人注意到的高空中先行擊殺了白獄狼埋伏的狙擊手;在我認識的所有狙擊手中,能夠在搖晃的直升機上做到這一點的,他是唯一的一位。
以槍法而論,狐狸狗的經驗、實力都在李政司之上。
縱然至今沒有和狐狸狗有過直接的交流,但身為李政司與小君過去在三丁中的前輩,能力超群的狐狸狗自然是李政司與小君最信任的一名夥伴。
李政司自然也有勝過狐狸狗的地方。
唯一且是最重要的,就是在生死關頭所展現出來的意志力與血性。
阿鬼無疑是山河會中十年來最強的打手。
他出身九龍城寨的最底層,在爛泥裡打滾求生,不知道砍死多少敵人、踩著多少同伴的屍體才爬到白獄狼的隨扈保鏢這個位置。
山河會是香港第一黑幫,龍蛇混雜的是非之地。
先不說外人眼中的山河會是什麼樣子。由自己人來看,幫派內的派系鬥爭是未曾少過,賭場的生意、碼頭的生意、毒品的生意、甚至是大陸人的生意,你若對別人友善、那他就會連你賴以生存的本錢都給吃了。
早幾年前,我和阿鬼各屬於山河會內不同的派系,各自在自己的地盤上打拚,阿鬼圖的是在幫會內上位的機會。
而我以秘密警察的身分臥底,一心只想找出扳倒白獄狼的證據,在山河會中力求生存。也因為這個原因,我曾和阿鬼短暫交手過幾次。
我不認為他打得贏我,但我一點都不想與他為敵。
阿鬼一但發起狂來,可是連命都不要。
雖然阿鬼身手了得,但生性乖張、喜怒無常,就像一顆不定時的炸彈。
若不是阿鬼在情緒失控的狀況下威脅到了子茵的安全,老奸巨猾的白獄狼又怎麼會露出狐狸尾巴。
情勢所趨,走投無路的阿鬼被逼上了絕境。
李政司於九龍城寨天台與阿鬼的搏擊戰,讓我打從心理徹底折服——阿鬼賭上性命的狂氣,全然潰散在李政司的一記迴旋踢之下,不勘一擊。
在看過那晚的李政司之後,我完全可以明白為何像小君與狐狸狗那樣的高手,願意屈就在李政司底下,為他做事。
只是平常大多數的時候,李政司的行為模式和智障沒有兩樣。很多時候看到李政司露出那天真又愚蠢的笑容時,我都不禁深呼吸,感嘆自己為什麼要放下在香港皇家警察的大好前程,跑來台灣組什麼地下殺手組織呢?
想歸想,感嘆歸感嘆,我知道他仍然是我在那晚見識到的李政司,他仍然擁有我姜一方的諾言與尊敬。
這麼說好了,雖然很多人都說我很成熟,但我也有幼稚的一面,尤其喜歡迪士尼或是夢工廠的卡通作品。我最喜歡的是「史瑞克」說過的那一段話。
洋蔥有層次,妖怪也有層次。
我明白,史瑞克,我們都有層次。
不論是我、是子茵、是白獄狼、還是李政司,我們都有層次。
※
河岸邊,與李政司的單獨會面中,我向他提出的我的疑惑。
地下酒吧是個很有意思的組織,未曾見過。
由上至下,也不過就李政司、黃儀君、高木洋、湯子玲,加上我和子茵,也不過才六個人,山河會隨便一個堂口,都是六十人起跳。
更別說油麻地、旺角一帶的據點,少說都是百人以上。
地下酒吧的人數少到一個不可置信的地步不說,以現實社會的觀點來看,地下酒吧完全不可能進行實際上的運作。
毫無疑問地,無論是三丁還是地下酒吧,都會接觸各種犯罪交易與活動。
報復性質與衝動性質、或是有特殊目的的犯罪不談。
組織犯罪、交易犯罪的唯一目的,就是為了獲取鉅額的,非正常管道可以獲取的財富,也就是不義之財。
——地下酒吧究竟為何存在?
顯然不是為了錢,有了殺手七號留下的一千億美金,錢是唯一不需要考量的條件。
顯然不是為了名,子茵目前在台北最主要的工作,就是疏通政府與各大媒體,確保我們的行蹤完全保密,從三丁時代以來就是如此。
為了正義?
「你可以這麼說,但那主要還是警察的工作,就像以前的你一樣。為了九龍城寨的正義,你願意花上數年的時間,臥底在白獄狼身邊。我理解正義,也崇尚正義,但地下酒為何存在,不能單用正義兩個字來解釋。」
笑著回答的李政司雖然有時蠢笨,但此時他的眼神充滿了智慧。
智商與智慧,是兩種不同的概念,兩者並不衝突。
智商是對知識的理解程度,是冰冷的,與生俱來的,可以經由學習而具體量化的能力;而智慧則相反,它是抽象的,無法透過知識與學習得到,是經過人生歷練之後,發自內心,由精神層面昇華而成的體現。
此時,李政司從地上拿起了一塊扁平的石頭,身子一側,擲了個又長又遠的水漂。石子在水面上彈了十多下,劃出一圈圈交叉反覆的波紋水花後,漸漸平息。
「水花很漂亮,是吧?」李政司向我問道。
我點點頭。
「發揮一下你的想像力。」
李政司用食指在空中需畫了幾圈,認真地引導著我的思緒。
「首先,模糊虛實的概念,然後想像正義是石頭,水面是我們身處的社會,有人把石頭擲出,打了個水漂,答答答答,水花四起,餘波蕩漾。」
有點複雜,但可以理解。
「地下酒吧,就是在水面上律動的水紋餘波。」李政司解釋。
「你的意思是說,廖三丁是擲出石頭的那個人。」
「錯了,廖三丁不是擲出石頭的那個人,廖三丁和我一樣,都是水面上的波紋,甚至只是一點水花,差別於他在前頭,我在後頭。」
那丟石頭的人是誰呢?
李政司看出了我心中的疑惑,笑道:「都說了,模糊虛實的概念,水面是社會,我們都只是水面上的波紋,擲出石頭的人,自然不會是人了。」
李政司撿了顆石頭,放到了我手中。
「擲出石頭,是世界的本質。」
不著邊際的一句話。
李政司搔搔腦袋,又說道:「嗯……換個你聽得懂的說法,就是創造我們的神,制定一切規矩的那個傢伙。當你還是個小孩子的時候,看到了靜止的水面,難道你不曾擲過石頭嗎?丟石頭不見得有什麼目的,也許就只是無聊,也許只是好玩,也許只是想看看水花。無論如何,石頭總是丟出去了。」
「你的意思是說,創造一切的神像小孩子一樣淘氣?正義在祂的手中,就只是一塊毫無價值,隨處可得的石子?」
在說出這段話時,感到有些不舒服。
那談不上是憤怒,更多的是無奈,無奈讓我在九龍城寨折服的那個男人,竟是以瞞不在乎的眼光看待這個社會與正義的價值。
「為什麼不可以呢?」李政司露出孩子般的笑容,「不論擲出石頭的動機是什麼,總是把石頭擲出去了,水波就是石頭深深沉到水底的證明啊。」
我思考了會,恍然大悟地笑了出來。
終於明白了。
石頭是正義,水面是社會,我們是水花。
三丁與地下酒吧的存在,就是正義進入了社會最深層的證明。
我把手上的石子擲了個又長又遠的水漂,石子在水面上彈了十多下,劃出一圈圈交叉反覆的波紋水花後,漸漸平息。
13
地下酒吧的營業時間是從十一點半開始。
晚上十一點半。
雖然地點不錯,鄰近有住宅、市區、高中大學、公共運輸接駁站。不僅生活所需應有盡有。街景也比十幾年前要繁榮進步許多。
但地下酒吧的入口相當隱密。
巷弄內,比鄰的印度餐廳與義大利餐廳之間的縫隙處。
極不顯眼的鐵灰色招牌刻著兩行英文。
Under here
Wine Secret & Anything
順著入口處的指引往下走,是一條呈現大螺旋狀向下的階梯。
幽暗、隱密。
卻不讓人覺得危險,彷彿有著想一探究竟的吸引力。
走進地下酒吧,裡頭的燈光比一般人預期中要明亮許多,基本陳設是石磚、木板,以白光為主、黃光為底為主要色調。沒有其他酒吧給人採光昏暗,再打上特殊螢光來營造出迷幻獨特的前衛感。
除了以黑色磁石打造的吧檯前有七張高腳椅,其餘地方的座位皆是大紅色的亞麻沙發與雕紋木桌,席次分別是四四四八八、共二十八人席次。
就算加上吧檯的七張座位,最多也只能容納三十五人。
也因為席次不多,空間則相對寬敞,加上穩定的空調,即使沒有對外的窗口,也不會讓人因為處於地下空間的關係而感到狹隘、壓迫。
站在吧檯後方的姜一方穿著白色襯衫與黑色背心,拿著布巾擦拭著擺在身前的透明酒杯,享受夜晚的片刻寧靜。
一次偶然的機會,沈湘湘走進了地下酒吧。
她並不住在這座城市,只是因為某些事情而流連幾日。
搖搖晃晃的沈湘湘脫下外套,故作優雅地坐在吧檯左邊數來第二個位置。
午夜時分。
地下酒吧裡,只有姜一方與沈湘湘兩人。
這裡是酒吧,但姜一方知道沈湘湘不是來喝酒的女人。
眼前抹著鮮豔口紅的沈湘湘剛進門的時候.光是聽到那零碎的腳步聲,姜一方就知道她已經醉得什麼都喝不下了。
姜一方打開冰箱,倒了一杯冰水給她。
「要點什麼?」姜一方把水杯遞了過去,禮貌地問道。
「歪……」沈湘湘瞇著眼睛,迷離地說道。
「歪?」姜一方皺眉頭。
「西塊……安德……安尼辛……安尼辛……」
沈湘湘用含糊不清的口吻說著,指著姜一方身後的小黑板,上頭用白色的粉筆寫著和入口招牌處一樣的英文標語。
接著沈湘湘吐出一團混著各種食物異味的酒氣,倒在吧檯前不醒人事。
姜一方疑惑地搔搔下吧,稍稍觀察了眼前的沈湘湘,雖然不是個年輕的女人,但不論相貌、身材都是上上之選,而且散發著成熟女人的韻味。
姜一方耳聞台灣夜生活的撿屍文化許久,知道每到周末夜晚,大城市的知名夜店前,總是會有趴倒在大馬路上、醉的不醒人事的女人。
類似的狀況,姜一方在香港也不是沒有遇過。
在山河會闖出名堂的時候,時不時也會有些朋友會以飯局的名義,把醉醺醺的女孩送給姜一方照顧。一想到這,姜一方不禁苦笑起來,一口把冰水喝下。
應酬不談。
一個醉醺醺的漂亮女人送上門來,這還是頭一次遇到。
牆上掛鐘,凌晨三點二十。
姜一方已經把吧檯清理過三次,把酒單上的品目調過了一輪。
酒吧半個小時前就打烊了。
沈湘湘的手機關機,沒有其他聯絡方式,也沒有朋友來找她。
除了她,整個晚上沒有其他客人。
「哪哩系撿屍,根拔系強迫趕屍拿。」姜一方用習慣的粵語自言自語著,一邊脫下背心,捲起袖子,熟練地把沈湘湘從吧檯前的座位抱了起來。
天外飛來的艷福。
自從離開香港之後,姜一方已經有好長一段時間沒有碰過女人了。
縱然姜一方並沒有一夜情的喜好與習慣,但在某種層面上,他是屬於可以把感情和生理需求畫分二者的男人。
此時沈湘湘依然熟睡著,整個地下酒吧都能聽到女人發出的呼吸聲。
又熟又香——就跟她的人一樣。
那是姜一方抱起沈湘湘時,思緒中唯一的想法。
14
沈湘湘醒來時,第一眼看到的是沙發。
大紅色的沙發。
而她的紅色高跟鞋和Gucci包整齊地放在紅色的沙發旁,身上蓋了棉質的毯子,就算沒有掀開毯子,沈湘湘也感覺得出來自己只穿著貼身的衣物。
相同的情況如果發生在十年前,沈湘湘會立刻驚醒並且抱頭痛哭。
但此時她只想抽菸,半根就好。
沈湘湘對於抽菸這件事,有個「半菸理論」。
抓著菸屁股,死都要抽到最後一口的人,看起來就像個菸鬼。
只抽半根菸,迷人而優雅。
她瞇著迷濛的睡眼,拉過腳邊的Gucci包,拿出鐵製的菸盒和印有英國國旗的打火機,點了根細菸。近乎全裸的沈湘湘裹著毯子,右手叼著菸,左手則輕疏著些微蓬亂的長髮,細細思考著昨晚酒醉後的情況。
想到一半,沈湘湘搖著頭笑了,笑容帶有一點女人特有的滄桑。
至少,在極為模糊的印象中,沈湘湘知道對方是個長的挺好看的男人,儘管是只說上半句話的陌生男人。
此時,沈湘湘正在思考的陌生男人從地下酒吧的內門走了出來,姜一方依然穿著昨晚的制服,手上則拿著陳湘湘的已經洗好烘乾的衣物。
看到衣服,沈湘湘遲疑了半秒鐘,遲疑的原因不是衣服在他手上,她已經不是第一次遇到。而是沈湘湘一輩子都不曾把衣服摺疊得這麼整齊過——四四方方,有菱有角,像個方塊酥似地。
「早安。」
姜一方看了看錶。
「不,應該說午安了。」
清醒的沈湘湘終於看清楚了姜一方的樣子,比她預想中的要更年輕一些。
大概也就二十二、二十三歲吧?
沈湘湘尋思。
她並不排斥和年輕的男人上床,只是昨晚太醉,醉得一點印象也沒有。
但姜一方獨特的香港口音讓她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我喝醉了。」不知道該說什麼沈湘湘坦言,試圖化解有些尷尬的場面,「我很少喝得這麼醉過,我酒量一向很好。」
「妳不只喝醉,還被下迷藥了,所以才神志不清。」
「是嗎?」沈湘湘並不驚訝,她想也是。
「路上有這麼多的店家,妳怎麼會選擇地下酒吧?」姜一方和沈湘湘保持著一些距離,把衣服放在沙發前的木桌上。
「我不知道,就是醉了。」
沈湘湘慵懶地笑了笑,這也是事實。
「昨晚的事,發生就發生了,請你別太在意。」
她微皺眉頭,拍了拍紅色的沙發,臉帶笑意地問道。
「我們昨晚是在沙發上做的嗎?」
沈湘湘的話語與舉動都散發著女人的魅力。
不論喜歡與否,她已經習慣了勾引男人;尤其姜一方年輕雋朗的外貌更是讓她倍感新鮮,想到正悄悄失去的青春年華。
「小姐,妳似乎誤會了。」姜一方回答。
「你是說你什麼都沒做?」沈湘湘是個執著於自己外貌的女人,美色是她賴以生存的唯一方式,姜一方的答案反而讓沈湘湘感覺受到羞辱。
「妳是很漂亮、而且充滿吸引力的女人,但我們並沒有發生關係。」
姜一方解釋著昨晚的狀況,而他的確是這麼做。
「因為妳吐得整身都是,讓我不得不幫妳換衣服清洗。我不是什麼正人君子,但我對毫無反應的對象提不起興致。」
「妳的意思是說,如果我有反應,就沒問題嗎?」
聽到這段話,姜一方感到十分無奈。
累了一整晚的他現在只想打發掉眼前的女人,躺在沙發上狠狠睡上一覺。
「我已經盡量站在幫助妳的立場,如果妳自己——」
不等姜一方說完,沈湘湘微笑道。
「你是想說我下賤、自甘墮落嗎?」
姜一方愣住了。
他並沒有說出口,但他的確是這麼想。
「是啊。」半裸的沈湘湘褪下毯子,「我就是下賤的女人,有著淫蕩下賤的身體,是天生喜歡勾引男人的臭婊子……」
「但你們男人不就是喜歡我這種不要臉的女人嗎?」沈湘湘用纖纖細指滑過白皙平坦的小腹,用柔媚的聲調述說著殘酷的真實。
「別跟我假正經了,就算昨晚沒有,難道你在脫我的衣服,看了我的裸體的時候沒有想過在以後的某一天,要狠狠地上我嗎?」
昨天事情發生的太突然,時間不對,情緒也不到位。
但如果是沈湘湘這種成熟又充滿魅力的女人,姜一方不排斥這樣的可能性。
「或早或晚的差別罷了,你們男人都是一個樣。」
沈湘湘的話語彷彿讀心術般地一針見血,讓姜一方沉默以對。
看到姜一方被說破心事的尷尬模樣,讓沈湘湘覺得愉快許多。
那也是她唯一能夠享受樂趣了。
「不過也沒關係,你們男人不是什麼好東西。我也知道自己不是什麼良家婦女,我不僅愛錢,更愛慕虛榮,可以上我的床的男人只有兩種,一種是有錢,非常非常有錢的男人;就算你覺得我是妓女,我也是最高級的那一種。另一種則是我看的上眼的男人,就像你,說不上喜歡,但我可以。」
但不論是哪一種,都不談感情。
「所以,我再問一次,我有誤會你嗎?」
「沒有。」
「所以,你不想嗎?」
「我想。」姜一方承認。「但我不會。」
「哦?為什麼?」
「因為我答應過別人了。」
「妻子?女友?」
沈湘湘竊笑,有太多的男人結婚只是為了要偷吃。
「都不是,妳相信也好,不相信也罷。」
「小帥哥,因為你還年輕,等過了十年,你就會覺得自己很傻很天真。」
「十年以後的事,十年以後再說吧。」
「那現在呢?」
「現在我想要妳穿上衣服,回家去。」
「我還不想穿,好懶喔,還是你要幫我穿呢?」
「妳平常都這樣嗎?」
「我今天放假,想幹嘛就幹嘛。」
「妳是不是很寂寞?」
「是的喔,聽到一個三十歲的女人裝可愛,覺得很噁心嗎?」
「不會,妳的聲音很好聽,看起來也不像三十歲。」
「客套話?」
「不是,我認真的。」
「那你呢?」
「我什麼?」
「你寂寞嗎?」
「我習慣了。」
「也是,不習慣寂寞的人,怎麼會寫出Wine、Secret & Anything這樣的句子呢?我就是被這段話給吸引進來,總覺得有很多故事似地。」
「那是我BOSS寫的,不過妳猜對一半,猜錯一半。錯的是他是個和寂寞無關的人,有他在的地方,總是熱鬧的很。猜對的是,他的確有許多的故事。」
「聽口音,你是香港人,怎麼會來台灣工作?」
「這說來話長,和我BOSS有關。」
「你老闆年紀很大?」
「比我大一點,二十三、二十四吧。」
「二十四歲可以經營酒吧當老闆?他是富二代嗎?」
「對,他是我看過最富的富二代。」
「留下你一個人看店,肯定是自己帶著女人出國逍遙去了。」
姜一方笑了,對於沈湘湘的評論感到十分有趣,「他的確人在日本,還帶著兩個女孩子,其中一個還未成年。」
「這麼厲害?你羨慕嗎?」
「一點也不,看店也挺好,說不定他還羨慕我呢,才第一天開店就有豔遇。昨晚妳喝醉了我沒什麼感覺,現在妳清醒了,才覺得妳真的很漂亮。」
「你後悔昨晚沒有對我下手了?」
「有一點。」
「現在還來的及喔。」
「說過了我不會,聊聊可以,其他的就別想了。」
「好吧,就當我自討沒趣了,抽菸嗎?」
「不了,這裡禁菸。」
「你怎麼不跟我說?」
「說了妳會不抽嗎?」
「不會。」
沈湘湘笑了笑,但仍然把手上的半根菸給熄了。
「昨晚看了招牌後,我就一直再想,Anything是什麼意思呢?」
「我們不僅提供酒,也提供任何事情的解決方式,只要談得攏價格價格。」
「哦?你是說……任何事?」
「任何事。」
「我懂了,表面是酒吧,實際上提供徵信服務?」
「徵信是台灣的說法,我不喜歡,也不習慣用這樣的字眼。」
「不然呢?照香港的說法是?」
「私家偵探。」
「的確好懂多了,我也比較喜歡這個說法。所以這麼說來……這間酒吧叫做地下酒吧,而你就是地下酒吧的私家偵探?」
「可以這麼說,若是妳遇到了困難,可以來委託我們解決。」
「我覺得……」
地下酒吧中,半裸的沈湘湘似乎看見了什麼。
沈湘湘撥撥長髮,坐在沙發上,甜膩地、語帶保留地笑道:「在幫客人解決的問題之前,你應該要先解決自己的問題才是喔。」
地下酒吧的入口處。
臉色青白的Angela冷冷地看著姜一方與沈湘湘兩人。
15
Angela對於姜一方的感情,連李政司都看的出來。
更別說姜一方自己。
但姜一方害怕面對Angela的感情。
兩人既非情人,也非兄妹,而是處於這兩者之間。
離鄉背井的他們害怕跨出一步或退出一步,會破壞了現有的關係。
不敢說破,只得小心翼翼地等候一個契機。
Angela的手上還拿著要買給姜一方的飯盒,知道他昨夜工作到深夜,肯定沒有好好吃上一餐, 卻沒想到等到的是讓自己最不想見到場景。
中午時分,地下酒吧的男女三人之中,反倒是沈湘湘顯得最為自然。
不發一語,從容不迫地穿上衣服,轉眼之間又成了昨晚進門的那位時尚名媛。
她並不急著解釋,那是姜一方的工作。
而且,就算是睡了別人的男人又怎樣?也不是第一次這麼做了。
沈湘湘從容地離去,Angela也沒有阻止她離去。
Angela把飯盒放在桌上,等候著姜一方的解釋;但姜一方什麼話也沒說,為他知道不管說了什麼,Angela都不會相信。
只能苦笑。
「你還笑得出來?」
姜一方想到以前待在山河會時,有個人曾經被誤以為是警方臥底。
證據確鑿之下,他被活活打死,棄屍橋下。
山河會至今仍然沒有發現留下證據的是姜一方。
而現在的姜一方,感覺自己就像當時的他一樣百口莫辯,只得無奈苦笑;苦笑中,姜一方忽然覺得,就讓事情發展下去也是一種方法。
情人或是兄妹,如果非得要選擇一個,姜一方寧可選擇後者。
因為兄妹永遠不會分離。
打定主意之後,姜一方反而鬆了口氣。
「因為沒什麼好解釋的,我是男人,我也有需求。就像妳看到的那樣,我和那個女人沒有感情的,就是玩玩而已。」
「你不是答應過我了嗎?說話不算話?」
「我答應妳不和別的女人上床,但那不是床,是沙發。」
「你為什麼要讓我傷心?」
「不是我讓妳傷心,是妳讓妳自己傷心。我是姜一方,是妳的哥哥,是和小時候和妳一起生活、一起玩鬧的兄長。難道妳期待和我拍拖,和我結婚?」
「不行嗎?」
「當然不行了,妳受不了我的。」
「我受的了。」
「但是我受不了妳啊。」
姜一方的話語,彷彿狠狠甩了Angela一記耳光。
姜一方轉過頭去,嘆道。
「對不起。」
「不用了,你不需要道歉,是我自己太天真了。」
Angela吞下委屈,獨自離開了地下酒吧。
姜一方不認為自己做錯了決定,痛苦、難過只是一時的情緒。
等時間過去,姜一方相信她會了解。
※
地下酒吧開業的第二天。
一樣的酒保制服,一樣的晚上十一點半,一樣的沒有其他客人。
一樣的沈湘湘,不一樣的是她沒有喝醉。
「還是一樣沒人啊。」
沈湘湘環顧空蕩蕩的座位,語帶嘲諷地向在擦杯子的姜一方說道。
「有人沒人,我都是領一樣的薪水。」
「一杯瑪格麗特,謝謝。」
「瑪格麗特?我看不太適合妳。」
「哦?怎麼說?」
吧檯前的沈湘湘托著下巴,微笑著,眼帶秋波地瞧著姜一方。
「瑪格麗特代表等待愛情的女人,妳似乎不需要。」
姜一方把杯子放到一邊,從冰箱裡拿出番茄、檸檬,以及酒櫃中的伏特加。
「血腥瑪麗,沒有更適合妳的了。」
「血腥瑪麗又代表什麼意思?」
「代表魔女。」
沈湘湘笑了笑,覺得十分有趣,「還好你不是說老巫婆,不然我一定會忍不住當場掐死你。不過你長得這麼可愛,我又有點捨不得。」
「好了,妳的血腥瑪莉。」
「多少?」
「不用,我請妳喝。」
「都已經沒客人了,還不收錢?」
「我們不靠這個賺錢。」
「不靠這個,難道是靠當私家偵探?」
「也不是,才剛開業,一件生意都還沒談成呢。」
「看來你們的後台很硬了。」
「是的,開店只是BOSS的興趣,就算賠光了也不關我的事。」
「那我可要多喝幾杯了。」
「那就要看我心情如何了,一般情況下,還是會跟妳收錢。」
「那你今天心情如何?」
「不算好,也不算太差,只是有點煩躁。」
「是因為中午出現的女人嗎?」
「嗯。」
「你女友長得可真漂亮,我自認是個大美女了,但就算年輕十歲也比不上她。」
「她不是我女朋友,只是妹妹。」
「男人的謊話我聽多了,尤其這句經典,經典的爛。賭多少都行,你們肯定不是親兄妹。要麼女友、要麼床伴,哪裡來那麼多的妹妹。」
「……」
「喲?怎麼不說話了?」
「被猜中了,還要說什麼呢?」
「所以,是女友?還是床伴?」
「都不是,只是妹妹。」
「呵呵,果然是男人,就算被捉姦在床了也不會承認。」
「我說妳啊,不用回家嗎?連續兩天都泡在酒吧,妳老公不會生氣?」
「你怎麼知道?」沈湘湘下意識地看了看自己的手指,勤於美容保養的她手上別說戒指,連一丁點兒戒痕都找不到。
「別忘了昨晚是誰幫妳脫衣服,我看了妳的身分證,沈小姐。」
「真不公平,我都還不知道你的名字呢。」
「Peter,妳可以叫我Peter。」
「Peter,你說,你是地下酒吧私家偵探對吧?」
「可以這麼說。」
「Wine、Secret & Anything?」
「 Anything。」
「不管以後發生了什麼,一定要證明自己的清白。」
說罷,沈湘湘一口喝完整杯血腥瑪麗,從皮包裡拿了一千元放桌上。
既然是客人願意給的價錢,姜一方也不假推辭地收下。
酒喝完,話也說完了。
沈湘湘踏著妖饒的步伐,從容不迫地離開地下酒吧。
姜一方不僅猜不透沈湘湘最後一句話所代表的含意,久久迴盪在腦海中是;那個女人露出淡淡的微笑,一口飲盡血腥瑪麗,幾許紅色酒水從嘴角緩緩流下、順著白皙的脖子染紅鎖骨與衣領。
那畫面充滿了沉淪與妖異之美,如同喝下的血腥瑪莉。
她勾起了他的興趣,在他現在的生活中佔據了一個小小的、特別的位置。
姜一方並不急著探索女人背後的故事;他知道他們會再見面的,也許會在酒吧之外,也許會再喝上幾杯酒。
會再見面的,無論以何種方式。
因為她是地下酒吧的第一位客人,也是第一位委託者。
16
地下酒吧開業的第三天。
沒有進行任何行銷廣告的情況下,雖然姜一方並沒有抱有期待,但意外的是,來客數顯然比前兩天好了許多。
適逢周末假日的深夜,除了幾位單獨來喝酒、打發時間的零星散客外,有一群大學生來到店內,五男三女,一共八人。姜一方從他們片面的對話中得知,他們臨時想幫某位同學慶生,無奈時間太晚,無意間找到新開業的地下酒吧。
看著眼前嘻笑打鬧的台灣大學生們,身處異鄉的姜一方是百感交集,五味雜陳。
他的身世算不上坎坷,每段時期總有貴人相助,但與眼前衣食無憂、縱情玩樂的青年學生相比,顯然是崎嶇皺褶多了。
從小生活在九龍城寨的姜一方為山河會長白獄狼與情婦的私兒子,卻又被白獄狼狠心拋棄,也因為極其特殊的身世背景,讓香港警方在二零零八年大破前例,讓姜一方以十六歲的年紀進行秘密警察的嚴苛訓練。
其訓練其包含了槍技、武術、徒手搏擊、反恐作業等項目。
姜一方在每個項目的成績上都名列前茅,絲毫不遜於知名警校出身的學員。
受訓結束後,姜一方開始加入了白獄狼的山河會進行臥底。
計畫代號為「棄子」。
在擬訂計畫階段,香港警方與姜一方就達成了共識,要是行動失敗了,香港警方都不會承認姜一方的身分,也不會留下任何的紀錄。
也因如此,儘管曾經有過香港警察的身分,但姜一方從來不以警察自居。
加入山河會後,為求生存,姜一方砍過人、吸過白粉、玩過女人,而在幫派生涯的後期,則是專心於黑市買賣,在知法犯法的情況為自己和山河會賺來巨大的利潤。而姜一方所做的一切,都在香港警方的默許之下。
山河會有警方的臥底,警方自然也有白獄狼的眼線。
黑白兩道的遊戲永遠不會有結束的一天。
即使姜一方早已握有白獄狼的犯罪鐵證,但在白獄狼內神通外鬼的權力操弄下,香港警方無法、也無力將他拘提逮捕。
此時,台灣發生了駭人聽聞的「七日革命」。
七日革命死傷者高達數十萬人,戒嚴七日,為台灣的的犯罪歷史寫下了最深沉黑暗的一頁;主使者正姜一方早有耳聞的傳說,殺手七號。
同時,姜一方也知道殺手七號與白獄狼早有過節,於是與李七浩的兒子李政司合謀,上演了一場黑吃黑的戲中戲。
在第三勢力李政司的逼迫介入下,白獄狼終於與香港警方妥協。
白獄狼答應將幫派勢力退出九龍城寨,好讓香港政府能重新收回這塊與世隔絕的罪惡溫床,還給九龍城寨居民最基本的生活尊嚴。
這是年僅二十二歲的姜一方在犧牲一切生活享受、冒著生命危險所換得的代價;是為了九龍城寨的未來,更是為了弔念為了養育自己而患病死去的母親。
此時此刻,姜一方眼前年紀與自己相仿的大學生們,正坐在紅色的沙發上,喝著剛調好的野格炸彈,搖頭晃腦地討論著學校系上的八卦緋聞。
在「棄子」行動結束前,姜一方沒有思考過關於白獄狼以外的事。此時他不禁想到,若他不是出生在九龍城寨,而是維多利亞港的小康人家,是不是也會和眼前的青年男女們做相同的事,到大學接受高等教育,享受著無拘無束的社交生活,而不是成天提心吊膽地與山河會的古惑仔稱兄道弟,逞凶鬥狠,只為了那不知道能否實現的小小冀望。
「同學,店裡只有你一個人,不會忙不過來嗎?」
「同學?」站在吧檯裡工作的姜一方停下正在洗杯子的雙手,抬頭看向與他搭話的一名男大學生,中等身材,穿著褐色襯衫,帶著已經流行十年、看來也會一直流行下去的黑框眼鏡,表情看來有些落寞。
就算他沒有進一步解釋,姜一方也大約看得出來他是因為同儕邀約、基於人情壓力不好意思拒絕而同行。
這種表情,他在山河會的新人臉上看看過太多次了。
「我不是同學,你可以叫我Peter。」姜一方不做多想,露出職業性的笑容,說出職業性的回答。「工作還行,慢慢做,總是忙得完。」
「Peter,我愛你。」
「什麼?」姜一方聽到了,但他一時搞不清楚狀況。
「我愛你!」男大學生閉上眼睛,誇浮地大喊著。
「你可以當我的好基友嗎!」
頓時,大學生身後的男女朋友們爆出陣陣笑聲。
聽到大學生們的笑聲,姜一方瞬間了解,他們是在玩真心話大冒險,藉由無俚頭的大膽行徑來達到娛樂同儕的樂趣。
娛興節目若是在此打住,那還沒什麼關係,但大學生們開始拍手叫好,顯然是酒精作祟,「親下去!親下去!親下去……」
姜一方身前的男大學生表情為難了起來。
姜一方低聲問道。
「如果覺得不好玩,怎麼不拒絕他們?」
男同學只是苦笑,低聲道:「對不起,你可以讓我親嗎?我會多付小費給你的……對不起,我不是那個意思,我只是不想在朋友面前丟臉。」
姜一方與男大學生對話到一半時,沙發座位區的朋友們開始起鬨,一位看似是同儕中心的男生仗著三分醉意,舉起手來大聲嚷。
「喔喔喔,Gay達在和小白臉調情了,還說悄悄話呢,哈哈哈!」
姜一方有些不開心了。
「不想丟臉就翻臉,他們不是朋友,只是損友。」
沙發座位區又是一陣揶揄笑聲,但此時姜一方也注意到了,除了被惡整的男同學外,四男三女中,有一個位女孩子的笑容相當尷尬。
「你叫Gay達?」
「我不喜歡學長那樣叫我,但沒辦法。」
「那我要怎麼稱呼你?」
「叫我阿達就好。」
「阿達,你和那個女生是什麼關係?」
「什……什麼?哪哪哪有什麼那個女生?你別亂猜。」
「坐在右邊數來第三個,留長中長髮,穿著藍色長裙的那個女生。」
「沒……沒什麼關係……」
「她知道你喜歡她嗎?」
「你怎麼知道?」
「從進門後,你就一直在偷瞄她,我又不是瞎子。」
「她……大概知道吧……」
「剛剛在笑你的那個學長,是不是也在追她?」
「啊,你怎麼又知道了!」
男大學生睜大了雙眼,不可置信地說。
「只是假設罷了。」
「嗯,是這樣沒錯。」
「怎麼會搞成這副德性啊?竟然被當作是跳樑小丑般笑話。」
「我……不敢。」
「不敢又怎樣?照他們那種喝法,她沒多久就會喝掛了。你再不爭氣點,你喜歡的人就要被學長弄上床了。」
「可是……她說不定也喜歡學長……」
「她說不定也喜歡你啊你這白癡,Be a man,度的!」
「你怎麼知道?」
「人生嘛,假設一下又不犯法。」
「可是,我很不會跟人吵架。」
姜一方拍拍同學的肩膀,微笑道。
「不會吵架,自然有不會吵架的方法。」
「Gay達,你是要親了沒?是你自己要選大冒險的喔!」
阿達的學長依然坐在沙發上吆喝著,左手也若有似無地放在阿達喜歡的學妹肩上,等著看他鬧笑話。
阿達從吧檯走了回來。
「學長,Peter說我這種人太老實了,不是玩咖的料,他沒興趣。」
「呦,還喊起人家Peter來了。」學長轉頭向朋友們嚷嚷,「Gay達一出手,就知有沒有,是不是?」
「他說你是所有人裡看起來最帥的。」
「聽到沒,這可不是我自己說的喔。」
「他說他喜歡你。」
阿達語畢,笑聲停了,眾人語塞。
「他媽的,你在說什麼啊?」
「他叫你不要再壓抑自己了。Peter說他光看你的眼神就知道了,知道是你自己想親他,只是因為不好意思太直白,所以要我來探探他是不是圈內人。他說我不行,但如果是你的話他可以,光是看到你的屁股就硬到不行了。」
「他媽的,竟然來到死Gay吧。」
「他說你一定會大發脾氣,因為不想出櫃的Gay被人發現的話都會極力否認,還說你一定會掉頭就走,但又會偷偷跑回來找他,他表示能夠理解。」
「他媽的,我自己去跟他說清楚,亂扯一通,林北才不是死Gay咧!Gay達你他媽的才是死Gay啦!」在學長勃然大怒,怒拍桌子後起身找姜一方理論的同時,阿達轉頭向其他大學生們低聲敘述。「Peter還說,只有Gay才會三句不離Gay。」
在學長離開後,部分同學忍不住笑了出來。
一分鐘後,吧檯前。
「喂!你這傢伙,到底跟Gay達亂說些什麼啊?」
「你在說什麼?我聽不懂。」
「就是那些屁話啦。」
「我知道你們在玩真心話大冒險,但我對男人沒興趣,就拒絕他了。」
「他媽的,所以是Gay達在耍我了?」
正當學長要回去找阿達理論時,姜一方把他留住了。
「欸,你等等。」
「幹嘛?」
「你都Gay達來Gay達去的這麼不給他面子,就當你們是朋友,他耍耍你也沒什麼關係吧?還是說,你這男人沒什麼肚量,心眼特別小?只准自己取笑別人,不許別人開你玩笑?如果真想那樣,你就要有讓眾人服你的本事才行,你有嗎?」
「你到底是什麼傢伙,說話這麼猖狂,我愛欺負誰就欺負誰,我今天就是想吃死Gay達,誰叫他要喜歡我看上的馬子,怎樣,干你屁事?」
「我是Peter,地下酒吧的酒保兼保鑣。你付了錢,就是我的客人,我會給你基本的尊重,但如果你想動手,那就是另外一回事。」
姜一方毫不避諱地對上阿達學長的視線。
儘管對方身材高壯,足足高了自己半個頭,但姜一方知道對方不會動手。
說是不會,倒不如說不敢。
就算姜一方現在賞他兩巴掌,他也不敢。
「你走著瞧,就不要在路上給我遇到。」
面對大學生的威脅,姜一方只是禮貌地笑笑,這種欺善怕惡的男人大多虛有其表,山河會出身的姜一方實在看得太多了。
學長氣的火冒三丈,回到沙發座位區,教唆朋友打包走人,離開這叫人晦氣的地方。追了學妹小蘋果兩個禮拜了,好不容易用系學會的名義把她給約了出來,沒想到竟然被一個說著香港口音的酒保給破壞了原訂的計畫。
「咦?小蘋果跟Gay達呢?」
阿達的學長左右張望,其他人都在,就是他們兩個人不見了。
沉默了幾秒鐘後,其中一個與阿達學長較友好的男大學生才尷尬地說道:「大熊哥,就在你過去的時候,阿達和小蘋果告白後,他們兩人就先走了。」
「告白了?然後呢!給我說清楚。」
「大熊哥別生氣,冷靜點,冷靜點。」
「他媽的,快說啊!」
「然後,然後小蘋果哭著答應了,還說等阿達很久了。」
「那你怎麼也哭了?」
「就…‥還滿感動的啊,阿達是真的很有誠意。」
「 他媽的……真的假的……」
「大熊哥,你你你……你怎麼也哭啦……」
「別吵,我才沒有哭!」
「大熊哥,你別哭啦,天涯何處無芳草嘛。」
此時,姜一方端著盤子走了過來,不急不徐地笑道。
「各位同學,要來一杯忘情水嗎?」
17
凌晨三點半,下了班、離開酒吧的姜一方獨自走在無人的街道上。
寒風將至,姜一方拉了拉外套的衣領。
疲憊的他想到了兩件事,一件事是就算把忙碌一整晚所得到的收入乘於一百倍,也比不上在黑市轉賣古董商品的十分之一。
關於金錢,是姜一方對李政司非常好奇的一點;殺手七號留下的一千億美金,讓李政司富可敵國,在小君和鐵竹幫的協助之下,或許他沒有機會運用這筆金錢來改變世界,但李政司確實擁有保護這筆財富不被掠奪的力量與方法。
換言之,李政司可說是位暴發戶中的超級暴發戶,就算他什麼也不做,那筆錢也足夠他躺著生活一千個輩子。但李政司仍然過著與尋常人沒有差別的生活,吃三十元的蛋餅豆漿,到全聯與家樂福選購折價優惠的生活用品,收集一整疊零散的發票,中了兩百塊會開心地跳起來歡呼。那一千億美金,對李政司而言彷彿身外之物。
另外一件,則是街角那輛九零年代的舊款Toyota,車齡至少二十年以上,車身白色的塗漆早已斑駁剝落,在風吹雨淋之下失去了原有的光澤,更別說車頭車尾因大小車禍而凹陷與裂痕。儘管黑色車窗外貼著寫有「中古賤賣兩萬」以及電話號碼的黃色廣告紙,仍然沒有任何市場上的吸引力,報廢處理是這輛中古老爺車的唯一結局。
姜一方在白色Toyota前停下了腳步,看了看貼在左側車窗上的黃紙。
他昨晚經過這裡的時候,看到了這張黃色廣告紙被凌晨的夜風吹落,隨著凋零的樹葉與紙片垃圾,消失在幾十公尺外的十字路口。
第二天,因為原來的廣告紙飛走了,而貼上另外一張新的廣告紙並不奇怪。
奇怪的是既然車主來過了,也有意思要將老車賤賣,怎麼不順便拿條抹布,擦擦車身上堆積多時的灰塵呢?
不僅如此,車窗內部貼滿了黑色的隔熱窗紙,就算貼身近看,也看不出車子內部的情況,對於這台擺售賤賣的中古車,姜一方感到十分困惑。
思考了十秒後,姜一方拿出手機,撥了黃色廣告紙上的電話號碼。
「您撥的電話是空號,請查明後再撥——」
假電話。
姜一方伸手拉了拉車門,鎖著。
低頭一看,如他所料,手指並沒有沾到多少灰塵。
車裡有人。
流浪漢?
姜一方隨即把這個可能性刪除。
今天與昨天,他都有被人注視的感覺,那種感覺一向讓人不舒服。
流浪漢並沒有這麼做的動機。
姜一方點點頭,狠狠地踹在車門鐵板上踹出一個凹陷的鞋印。
塵灰四起,摀著口鼻,忍不住咳了幾聲。
沒有反應就是沒有反應。
一台破舊的老爺車,大不了四個男人。
以姜一方的身手,要應付四個雜魚是綽綽有餘。
若是四個高手?
姜一方雖然沒有阿鬼那麼狂傲,但也不是沒有對上四個高手的經驗。
而且他總是活著的那一個。
姜一方也沒想過要徒手擊破車窗,更不覺得有人會蠢到這麼做。
於是,他從褲子的暗袋拿出一柄鐵銀色的甩棍;伸縮設計的甩棍在展開時約二十一吋,六十三公分,是一種極便利的防身武器,為香港警察廣泛使用。
姜一方並沒有甩開甩棍,而用握柄上的三角型玻璃擊破器,往車窗用力擊去。
一擊即破,車窗應聲碎裂。
「喂喂!你幹嘛!想幹什麼!」
破裂的車窗傳來一位中年男人將慌失措的喊叫聲,下意識地用手臂阻擋在身前,顯然他沒料到姜一方突來的反制行動。
從姜一方拿出甩棍到擊破車窗的時間,也不過短短四秒鐘。
中年男子川著褐色的針織毛衣,頭上戴著頂灰色的漁夫帽,胸前掛了台裝有特殊鏡頭的單眼相機,一身行頭輕易地表達出他的身份。
「跟拍?」
姜一方反手打開車鎖,拉開車門,硬是把漁夫帽男子從車裡拖了出來,迅速地反扣手腕,反身壓制在前頭的引擎蓋上,揚起的灰塵讓對方猛咳了好幾下。姜一方絲毫沒有鬆手的打算,用慣用的粵語質問。
「你係山河會白獄狼派來的麼?」
「不是!不是!什麼山河白魚,我連你是香港人都不知道啊。」漁夫帽男徒勞無功地掙扎著,胸前相機的鏡頭也在姜一方粗魯的動作下壓出裂痕。
「你是誰?叫什麼名字。」
姜一方再問,語氣沒有任何轉圜的餘地。
只要在使上一分力氣,對方被折到身後的手腕便會骨折脫臼。
「我我、我叫羅思齊,是私家偵探,有人出錢要我拍照,我也只是拿錢辦事。別別、別再用力了,手要斷了。」
「為什麼要拍我?」
「不是拍你,是拍沈湘湘。」
「……沈湘湘?」
「是啊,就是前天和昨天都跑來和你幽會的太太啊。」
姜一方記得,只是還不明白為什麼。
「說清楚。」
「說,都說,當然可以都說清楚。但你這樣架著我,我都痛到快要尿失禁了是要怎麼說?你先放開我,我們好好談,我們都是講道理的人吶。」
「放手了你會不會跑?」
「你也不看看我這中年發福的身材,跑得贏你這小夥子嗎?」
姜一方鬆手,表示同意。
「這下歸祖害了了啊,這鏡頭要好幾萬啊。」
面有難色的羅思齊皺著眉頭,細細檢查手上的單眼鏡頭。
姜一方見狀,感到有些不耐煩,正要向羅思齊詢問沈湘湘與跟拍的事情時,羅思齊仍然低著頭,用極小聲的氣音暗示他。
「快逃……」
姜一方聽聞,立刻察覺到四周異狀。
原來除了戴著漁夫帽的羅思齊外,鄰近的三輛中古車一共埋伏了六位黑衣人。
姜一方尋思,倘若眼前的羅思齊真是收錢跟拍的私家偵探,那主使者一定在地方幫派上頗有勢力,派出數名隨身小弟跟蹤,以防羅思齊與他人串通,偽造假證據。而羅思齊雖自身難保,但然仍暗示姜一方已深陷危機之中。
深夜暗巷,六人埋伏。
姜一方看了看那幾位手持球棒的黑衣人,顯然是來者不善。雖然他們看似沒有要殺人滅口的打算,但打斷手腳、強逼姜一方就範的意圖明顯不過。
姜一方用大拇指抹了抹鼻頭,和羅思齊用氣音交談,「跟你談個條件,如果我把他們六個擺平,那你就得告訴我沈湘湘到底是誰的女人。」
「叫你逃還不快逃,真當自己是李小龍?」
「那是我的問題,反正我被打死了也和你無關,不是麼?而我說的擺平,是打到他們昏迷不醒,生活不能自理。沒有人證,自然不會危害到你的安全。」
「害是不會害到,可我有什麼好處?」
「鏡頭多少,我賠你就是了。」
「要是你被打死了,冤有頭債有主,做鬼可別來找我!」
「成交。」姜一方爽快答道。
語畢,一個轉身,一個反手甩棍,在漆黑的夜晚劃出一道細微銀光。
——半根斷裂的木製球棒在空中高速旋轉,被拋飛十幾公尺遠;餘下半根球棒的主人原想從姜一方的身後偷襲,卻反被嚇出一身冷汗。
甩棍雖然是廣泛使用,但學有專精者不在多有。
姜一方正是以技壓群雄的警棍術在腥風血雨的江湖中逆境求生。
18
江湖有言,拳怕少壯,棍怕老練。
七人械鬥之中,少壯老練的姜一方兩者並俱。
侵略如火,不動如山。
形斷意連,棍走龍蛇。
游刃有餘的片刻過後,儘管姜一方身上也有多處瘀青和淺層的皮肉傷,但和倒地不醒的六位黑衣人而言,只能算是小菜一疊。
「這下我們總算可以好好談談了,羅先生。」
「原來只是想找個替死鬼,沒想到竟然釣到了大白鯊。」
羅思齊喬喬頭上的漁夫帽,感嘆道。
「要換地方談嗎?」姜一方問。
「不了,我嚇到腿都麻了,就讓我坐一會兒。反正他們看起來一時半刻也不會醒來,你下手這麼狠,會不會對他們造成什麼永久性的傷害?比如腦震盪什麼。」
「就算有,我也可以主張正當防衛。」
「這是過當防衛了吧?」
「他們有六個人,而我只有一個,而你說我過當防衛?」
「說的也是。」
羅思齊想想後笑道,低頭叼了根菸。
「其實,我也不認為他們會訴諸法律途徑,一旦告上法院,身家被起底了,他們全都會吃上幾年的牢飯,換作是我也不幹,怎麼算都划不來。」
「你和他們到底是不是一路?不懷好意地一同出現,又提醒我有危險。」
「能說是,也能說不是。」
眼見危機解除,羅思齊鬆了口氣,嘿嘿嘿地笑了幾聲。
「我只是一個失婚又有中年危機的落魄男子,出來偷拍別人隱私也只是掙口飯吃,若是把我和黑道混為一談,就太讓人傷心了。我可不像你一樣暴力,二話不說,一棍就把一個人打昏。原來是擔心你被別人打死才出言提醒,沒想到情況卻是相反。別看我這樣,我也是吃齋唸佛,篤信觀音娘娘和如來佛祖的。」
「雜事就別提了,你說的黑社會,是不是鐵竹幫?」
姜一方了解,總是站在殺手前線的李政司能無後顧之憂,有很大的原因是他與鐵竹幫主王子津有著深厚的交情。如果眼前的黑衣人是屬於鐵竹幫的勢力,那只需要聯繫上鐵竹幫主,事情就簡單多了。
「那倒不是,他們稱自己是面具幫。據我所知,他們也是和我一樣受雇於同一個人,我負責跟拍沈小姐,而他們則負責聯絡、監視我。而他們也說過,老闆有交代,一旦沈湘湘小姐討的客兄發現了我們,就出來把他打個半死,再帶回去處理。」
「沒關係,關於幫派的底細,我會自己盤理清楚。至於你說的客兄是?」
「抱歉,我忘了你聽不懂台語,客兄是情夫的意思。」
「我不是沈小姐的情夫,那是誤會。」
「我跟拍了沈小姐整整一年,她從來不會同一間酒吧連續待兩個晚上,就算你不是她的情夫,她肯定也是非常喜歡你。」
「就當我是情夫好了,那花錢請你跟拍的老闆是誰?」姜一方揮揮手,雖然在沈湘湘的身分證上看過配偶欄的名字,但並沒有刻意記下,隱約記得他姓游。
「一個叫做劉政道的男人,但肯定是假名,雖然我不是什麼一流人物,但好說歹說也在徵信這行混了幾年,假名這點小伎倆是騙不倒我的。」
「所以他就是沈湘湘的丈夫嗎?」
「非也,沈小姐的丈夫名叫游宗成,是在傳產業界小有名氣的外銷商,算得上是事業有成,只可惜婚姻走調,夫妻兩人都是偷吃外遇不斷。這個假名劉政道的男人,也是受游宗成所託,透過一層一層的關係牽扯上黑道份子。」
「既然自己也外遇,那就一拍兩散,離婚就是了,何必搞這麼麻煩呢?」
「話可不能這麼說,游先生和沈小姐結婚的時候,簽訂了一只婚前契約書,婚後財產要平均分攤,除非有沈小姐背叛兩人婚姻之證據。游宗成是有地位、名氣的社會人士,要是被沈小姐先找到他外遇的證據而訴請離婚,游宗成不僅掛不住面子,更是人財兩失。所以才下重本要黑道來出面干涉。」
「你跟拍了一年,證據肯定是不少的,怎麼事情還沒解決。」
「因為在面具幫眼中,游宗成就是頭肥羊,既然是肥羊,當然要一層一層地剝皮,能拿就少就拿多少,給的都是不痛不癢的照片和證據,關係很是複雜。這一年來,游宗成也供了那幫黑道不少油水,面具幫那夥人這回是打定主意要幫他游宗成解決這檔麻煩事,你又好死不死地被沈小姐給看上,他們就打算拿你當頂罪羔羊了。」
「雖然我覺得你是個莫名其妙的傢伙,但還算講信用。只是我覺得很奇怪,你為什麼要這做?要是被他們知道,是你……」
「欸欸欸,我們不是說好了嗎?」羅思齊舉起相機,「鏡頭的錢。」
「少騙了,我不相信。」姜一方嚴肅地道,「和你可能遭受到的危險相比,鏡頭的錢根本算不了什麼。」
「小兄弟,你接下來打算怎麼辦?」
「我會去找劉政道和游宗成,直接和他們把事情給說清楚,省得造成你的麻煩。我和沈小姐僅有過兩面之緣,談不上認識多深,也不想介入她的婚姻問題。但我總覺得這件事別有隱情,我會找出真相,再一淌渾水中把對的事情做對,把錯的事情改正。沈湘湘小姐在離開地下酒吧前,曾和我說過不管以後發生了什麼事,一定證明自己的清白。雖然當時以為只是句玩笑話,但我的確是答應她了。答應過的事,就一定要做到。」姜一方輕描淡寫地道:「人無信,就是畜牲。」
「是嗎?可是投名狀裡兄弟鬩牆,為的就是紅顏禍水。」
「我為了紅顏禍水,你又為了什麼呢?」
「我嗎?你這下可考倒我了。」
羅思齊拿下帽子,露出日漸稀疏的頭髮,閉目思考著。
沉默片刻後。
「小兄弟,你聽過天文學中的恆星吧?」
「本身具有大質量,會自行發光的星體,像是太陽。」
「沒錯。當從數萬光年遠的地方觀測恆星,會發現恆星的周圍會有一層層、一圈圈的光暈,交錯反映出光暈的並不是恆星本身,而是周圍環境中數以萬計的塵埃氣體,因為恆星的光芒而形成一幅極為耀眼的天文景象,讓人難以移開視線,那就是迴光。直到現在,我仍然為此深深著迷。」
「這和我們有什麼關係呢?」
「我只是個平凡人,平平凡凡地渡過了大半的人生。人生不公平,社會不公義,身為平凡人的我,並沒有勇於改變的本事和決心,只能隨波逐流,載浮載沉。我不是恆星,只是恆星周圍以億萬計數的塵灰,不值一提。」
羅思齊感嘆道:「這個世界上的人啊,大多如我一般,匆匆忙忙不知所忙何事,庸庸碌碌而有心無力。你選擇我想走,卻沒有勇氣去走的道路。縱然我只是一介凡人,是如同一抹塵埃的存在,但若是遇到了恆星,我就是億萬迴光之一。」
「是說,你太抬舉我了。」姜一方。
「抬舉歸抬舉,鏡頭錢還是要賠啊。」羅思齊戴上漁夫帽,伸出跟三指頭,「看在你這麼會發光的份上,零頭別算你了,一共三萬元整。」
19
假日,萬里無雲,微風徐徐,清爽怡人的好天氣。
一片翠綠的高爾夫球場上,戴著帽子,穿著白色POLO衫的中年男人熟練地揮桿。
小白球飛的又高又遠,消失在水藍色的天空中。
場邊的幾位球友、桿弟紛紛望向同一個方向,驚嘆與讚揚之聲此起彼落。
正當中年男人因為刺眼的陽光而戴上墨鏡時,手機正好響起。
「喂?」
「我找劉政道。」
男人轉頭向球友寒暄幾句,說了聲不好意思後,便走一旁接起電話。
「你是誰?怎麼會知道這個名字?」
「有個老男人跟我跟了三天,拍了我不少私人的照片,我很生氣,所以我找他理論,才知道是你的主意,所以打電話來跟你聊聊。」
「你是那個酒保。」
「我想你已經從某些人口中聽過我了。」
「我都不知道該說是你厲害,還是那些躺在醫院的人太兩光。隨口問問,羅思齊是被你收買了嗎?怎麼連我的事都給說出去了?」
「他是個貪財之人,誰給的錢多,自然就聽誰的話了。」
「等我一下。」
說話同時,男人招招手要桿弟過來,幫他把高爾夫球桿給收好。
姜一方的來電讓他已經沒有心情繼續打下去。
等到桿地接過球桿,男人揮揮手要他離開,才又繼續說道:「這樣啊……算是我看走眼了。羅思齊被你收買了,我的人也被你打跑了,你找我是想做什麼呢?」
「和你談價錢。」
「喔?」
「我不知道你真正的身分是誰,但你是個有錢人,而且和沈湘湘的丈夫游宗成交情匪淺,我猜大概是事業上的夥伴吧?而你的人脈又涉及到某些幫派關係,因此當游宗成和沈湘湘之間的婚姻出現危機之後,你就賣了點人情,出手幫忙了。」
「不完全正確,但大致上是這樣沒錯。但事到如今,沈湘湘她到底是別人的妻子,你想完全撇清楚是不可能的事。」
「倒底是別人的妻子,這句話聽起來真刺耳。」
「不然你是想聽我說她是個人盡可夫的女人,一點都不意外這樣嗎?」
「我要兩百萬。」
「什麼?」
「兩百萬,包括之後可能的訴訟費用,都要由你負責。」
「在法律上,你可是介入他人婚姻的第三者,竟然還敢跟我談條件。」
「如果不是談條件,為什麼要打給你?你要知道,羅思齊已經被我給收買了,一旦你拿不到沈小姐偷情的證據,再讓她訴請離婚成功,那游先生不僅要負擔她的暫養費,還要分掉一半的財產,那可不幾百萬就了事了。」
電話裡的姜一方壓低聲音,把握十足地說:「只要我肯合作,在法庭上作證與沈湘湘發生過關係,游先生自然可以不用付出太大的代價,就擺脫那有名無實的婚姻。在我看來,這兩百萬花得非常值得。」
「兩百萬,你這可是獅子大開口。」
「一句話,要或不要,你如果不要,我就去找沈小姐談了。」
「讓我考慮幾天。」
「幾天?」
「三天。」
「三天太長,我只給你考慮一天,我明天會再打給你。」
「等等,你倒底……」
不等男人問完,姜一方便掛掉電話。
初步與假名劉政道的男人聯絡上後,姜一方拿下耳機。轉頭對身邊正在操作電腦與通訊設備的Angela問道:「如何?查得出對方的位置了嗎?」
關於沈湘湘這個神祕的女人,讓姜一方感到事情並非他所看到的單純。
於是,姜一方轉而尋求Angela的幫助。
雖然姜一方與Angela先前因為沈湘湘的緣故而小有口角,但在姜一方誠心誠意的請託與解釋下,早已氣消的Angela也不忍心將他拒於門外。
次日,兩人相約在沈湘湘台北的住所,查清羅思齊所提供的片面資料。
「你可別忘了在黑市和那些牛鬼蛇神打交道的人是誰,不過小事一樁。」
Angela推了推眼鏡,雙手迅速在鍵盤上敲打,尋找對方的手機定位,電腦螢幕上的衛星圖飆出一個紅點,鎖定在新北市勢林口郊區。
「找到了,他在凌鷗高爾夫球俱樂部。臭寶仔,現在怎辦?」
「說了別叫我臭寶仔。」
臭寶仔是姜一方小時候的乳名,除了Angela,沒有人會這樣稱呼他。
「臭寶臭寶臭寶仔,我就喜歡這麼叫,你不喜歡就別聽,找別人幫你吧。」
又聽到姜一方那很有距離的語氣。Angela哼了一聲,使了點小脾氣,做勢要將剛找到的重要資料給刪除。
「等等,好我知道了,你想要怎麼叫就怎麼叫,行了吧?」
「那你要怎麼叫我呢?」Angela微笑。
「不就是白子茵、姜子茵,還是Angela?」
「我不要,你明明記得的。」
「知道什麼啊,妳想怎樣就說清楚。」
「又再給我裝傻,好心沒好報,我不幫你了,關於那狐狸精還是他老公什麼的底細,你自己想辦法去。」
「好好好,我知道,我知道了。」
「嗯?」
「囡囡。」
「再叫一次。」Angela笑了。
「囡囡。」
姜一方自己也忍不住笑了,他的確很懷念那段兒時時光。
也記得囡囡的乳名是因為 Angela總是把自己茵字下頭的因寫成囡字。
「臭寶仔,你現在打算怎麼辦?」
姜一方遙遙頭,只得由著 Angela去了。
他認真思考了下,雖然有羅思齊提供的手機號碼,但查出來的也只是偽造的假身分,並沒有太大的幫助。
「囡囡,那個高爾夫球俱樂部有架設網站嗎?」
「有,而且還挺有規模。」
「駭進去,把裏頭的VIP客戶名單都調出來。然後把這個時間在打高爾夫球的客人和以下條件進行交叉比對,年約四十,身高約一百七十,體重約八十,左眼下方有一顆明顯的痣,具有法律相關知識。」姜一方轉述羅思齊的敘述。
「好的,但我需要一點時間。」
「要多久?」
「兩分鐘。」 Angela看了姜一方一眼,「你那是什麼表情?」
「沒什麼,只是很驚訝。」
「驚訝什麼?只不過是個的高爾夫球網站,你以為我需要多少時間?」
「Sorry,是我低估妳了。」
「臭寶仔。」Angela問道,手邊的作業沒有停下,一層層地瓦解網站防護。
「嗯?」
「你為什麼想知道那狐狸精的事?」
「如果我說我喜歡她,妳相信嗎?」
「不相信。」Angela意有所指地說,「你和白獄狼一樣是沒血沒淚的男人,才不會輕易地喜歡上別人。你可能會和她上床,但你不會喜歡她。」
「但白獄狼可是非常喜歡妳,從妳小時候就是了。」
「那不一樣,我值得。」
「我知道妳值得。」
「喔?你說什麼?」
「我沒說話。」
「算啦,想也知道你不會承認,你和李政司最大的不同就是,你臉皮特薄。」
「這方面妳倒是挺了解我。」
「那還用說。臭寶仔,你還沒回答我的問題呢。」
「妳真的想知道?」
「對於臭寶仔的事,我沒有一件是不想知道的喔。」
「有那麼一瞬間,沈湘湘的眼神讓我想起了死去的媽媽,一樣的迷離、空洞,放棄了所有希望,沉淪到底,彷彿一切都無所謂了。」
姜一方沉默了一會兒。
「過去,沒有人可以解救我們的媽媽,我只能看著她一天天地飽受病痛的折磨,漸漸凋零、最後連我是誰都認不出來了。或許我們和沈湘湘只是萍水相逢,但這不就是地下酒吧的目的麼? Wine、Secret & ……」
此時,姜一方與Angela相視而笑,同時說道——
「Anything。」
「Anything。」
「好了,大功告成。」兩秒後,笑容未褪Angela食指一敲,駭客程序不停地運轉,把高爾夫球網站的VIP客戶資料鉅細靡遺地盜取出來。
假名劉政道,雇傭羅思齊跟拍沈湘湘的男人叫做宋萬強。
身高一七一,體重八十九。
五十二歲,已婚,育有一子二女,妻兒都住在美國洛杉磯生活。
如羅思齊所述,宋萬強的確擁有厚實的法律背景,執業律師十六年,而後通過經法務部任命,擔任法官一職至今。
20
凌晨一點,穿戴綿帽、口罩、手套的姜一方,出現在新北一間透天豪宅三樓陽台,動作迅速地收起繩索,看起來就像個全副武裝的職業竊賊。
而此時的姜一方的確就是。
收好繩索的姜一方拿出黑膠帶,在玻璃窗上貼了一個密實的正方形,以免在用工具擊破窗戶時發出刺耳的聲響。
重擊後,碎裂的玻璃片與黑膠凹成一片,被姜一方一掌推入房間內的地板上,接著姜一方伸手一探,打開窗戶的內鎖,雙腳一跨,順利入侵民宅。
此棟豪宅,是宋萬強名下的八棟房產之一。
查出了宋萬強的基本資料後, Angela也一併查了他的通聯記錄。
詭弔的是,宋萬強的通聯紀錄顯示,不論是作為自用住家、還是投資出租的八間房地產中。只有位於新北郊區的這間民宅完全沒有通聯記錄。
再者,此處距離宋萬強渡假休憩的高爾夫球俱樂部僅有二十分鐘的車程,姜一方與 Angela都覺得太過可疑,於是姜一方決定親自一探究竟。
姜一方觀察房間四周,發現是一間久未使用的客房,但裝潢擺設十分奢華,骨董名畫、絲綢床鋪、波斯地毯,遠勝一般旅館民宿,堪比一晚要價不斐的五星級飯店。
姜一方咬著手電筒,仔細搜查過客房各處,沒有發現其它異狀。而三樓的其他客房也是如此,除了極盡奢華的擺設稍有不同外,並沒有可疑之處。
二樓則有一間書房,書房裡有一整面的書櫃,絕大部分都是與法律相關的原文書籍,以及各式犯罪與心理學的論文集。以宋萬強資深的法律背景而言,收藏有大量法律書籍也是合情合理的範圍。
而令姜一方感到特別的是,書房除了書櫃外,還擺放了兩組老舊的、早已被日新月異的時代科技所淘汰的影音設備,一個是連結著單頭喇叭的黑膠唱片機,另一個則是連結著投影片,像是由好幾個齒輪組成的八釐米放映機。
八釐米放映機旁有個單人座的絨毛沙發,正對方向有一面投影用的白色牆面,很明顯是用來觀賞影片。可惜並有沒有找到可以放映的影片。
此後四十分鐘,他將整棟屋子地毯式地搜索過一遍。
玄關、客廳、廚房、浴室、儲藏室、樓梯間。
依然一無所獲。
稍感疲憊的姜一方回到書房,洩氣地坐在絨毛沙發上,思考著宋萬強觀賞會什麼影片,是懷舊電影?還是各國法庭判決的研究報告?
就在此時,姜一方聽到沉悶地咚咚兩聲。
徹夜未眠的姜一方無法立即判斷聲音是由哪個方位傳來,但在直覺的反射動作之下,姜一方已翻身到房門之後,握住懷中的甩棍,聚精會神地注意四周環境。
靜默了幾秒,姜一方暗自鬆了口氣。
他猜想是三樓的窗戶沒有關好,破裂門窗被風吹動的聲響。
姜一方收拾好自己嚇自己的情緒,知道今天晚上大概不會有什麼收穫了。他原本對闖空門蒐證這件事並沒有十成的把握,也做好了白費一場、空手而回的心理準備。
然而,決定打道回府後,姜一方走到沙發旁,撿起因為翻身而不小心掉落在地的沙發座墊時,卻意外發現沙發坐墊底下暗藏了個木製置物箱。
姜一方連忙俯身打開。
裏頭是多達三十九捲的八釐米錄影片。
※
豪宅,書房,地上是散落一地的八釐米投影片。
白光閃爍。
姜一方緊閉著眼地坐在沙發上。
在看完所有的八釐米膠片後後,已接近清晨五點半。
房子外頭有車輛駛進的聲音。
姜一方聽到了,但不管對方是不是宋萬強,他都沒有離開的打算。
姜一方只是把右手放在胸口,徐徐念著……
本人姜一方,僅以至誠作出宣言
本人會竭誠依法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效力為警務人員
遵從、支持及維護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法律
以不畏懼、不徇私、不對他人懷惡意﹑不敵視他人及忠誠
努力的態度行使職權,執行職務
並且毫不懷疑地服從上級長官的一切合法命令
回憶中,姜一方向李政司說道。
「所以從現在開始,你就是我的上級長官了。」
「呃,是可以這麼說沒錯。」
「那麼BOSS,你的命令是什麼?」
「什、什麼命令?」
「你不是希望我為你做事麼?那就給我命令,告訴我地下酒吧的最高準則,好讓我在遇到情況複雜而需要判斷的情況時,可以依循其準則而行動。」
「嗯,好像有點道理。」
李政司右手握拳,紮實地碰了碰姜一方的胸膛。
「什麼意思?」姜一方不解。
「地下酒吧的最高準則就是,跟隨你的自由意志。」
「即使違背法律?」
「法律算個鳥蛋,老子我一條都沒背過。」
李政司無所謂地聳聳肩,無比自信地指著晴朗的天空。
「我們可是地下酒吧,三丁的繼承者們。」
21
Day 1
批踢踢實業坊>看板Gossiping
作者:GoGoPowerRangers
標題:[問卦]有沒香港人討厭大陸人,但是更討厭台灣人的八卦?
時間:Tue Sep 28 09: 12: 07 2014
ㄏㄟ~~看到早上的新聞真是嚇死我了!
小魯在香港當了三天的交換學生,去年前才剛回國
小魯知道有香港人對台灣人很nice的,這其中一定有什麼誤會
有沒有香港人討厭大陸人,但是更討厭台灣人的八卦阿?
GoGoPowerRangers!
Sent from my iPhone
→ maxman:閱
→ kyshan:朕知道了
→ linihgg:安安廢文狗狗割
噓 Level9527:本日最廢
噓sulaIX:交換學生還有三天的喔
推 apple:有廢有推XD
推Alikgg:狗狗怕挖閹割!
噓 pidada: 內文和標題作者有什麼不一樣嗎?
推 glory:................
噓 FATTA:浪費我時間看幹完XDDDD
→ FATTA:打錯是看完!幹!
→ papa123:不一樣啊,標題廢,內文更廢
推 GalLe:狗狗割的廢文耶,幫補
→ betop:奇怪,都沒有人問是什麼新聞嗎?
噓kobe007:廢耶,是不會附個連結喔?
噓 act678:奇怪+1
噓 PPTman:他只是來秀iPhone6的吧?
推 CrazyRun:噓樓上,狗狗割兩年前就是用iPhone了喔,幫補+1,奇怪+1
推 ggwp:ㄏㄟˊ~~ 紅豆泥勒斯嘎?
推 chenew:真的很奇怪,原來的新聞串被刪了
推 lebigeden:感覺有鬼
推 kokobon:李組長眉頭一皺,發現案情並不單純
推 endwolf:靠北,狗狗割的廢文竟然有十個推!前所未見!
推 asaday:我是新聞串的原PO,真的很奇怪,早上九點前還有網路新聞,現在已經完全找不到了,所以關於香港殺人魔的新聞都沒有了
→letitgo:什麼香港殺人魔?
推 DESTINY014:新聞原PO現身!
推 sareeding:真的,我早上也有看到網路新聞,不知道為什麼九點後就不見了
推 ohrrin: 樓上+1
推 len59: 樓上+1
推 a214978: 樓上+1
推 benagree: 樓上+1
推 Dc19896: 樓上+1
推 gundam: 樓上+1
推 collen: 樓上+1
推 GarDer: 樓上+1
推 loveme123: 樓上+1
推 aa26247:隊形好整齊XD
推xman26: 樓上+1
噓 t4lin58:紅明顯,覺得有鬼,剛剛我發了篇香港殺人魔的文,也被秒刪了
推 leona:版煮出來面對
噓 t4lin456:刪文理由是,請勿發布不實新聞,什麼鬼啊!
推 winken2014:我也被刪文了,WTF!
推 tenbeargg:那為什麼狗狗割的廢文沒有被刪?
推 xyzc321:因為太廢XD
推 as22334:覺得太廢 XD+1
推 k143939889 :狗狗割小心查水表
噓 kidman :紅明顯,我早上也看過新聞,這篇要爆了,內幕重重
推 kevinduh5566 :我有新聞截圖,內文如下
前香港黑幫成員,喋血台灣法官
芒果日報 孫德樂 新北報導
今日清晨六點十五分,新北市林口區,警方接獲一名姜姓民眾自首,表示自己犯下了謀殺案件。警方趕到案發現場後,在血跡斑斑的兇殺現場發現宋姓受害者頭部受到嚴重創傷,失血過多,在緊急送往醫院後雖救回一命,但腦死多時,醫生判斷宋姓受害者將全身癱瘓,恐成植物人。
警方帶回自首的姜姓嫌犯以釐清案情,但姜姓嫌犯始終不發一語。
調查身分後,發現江姓嫌犯並非台灣人。
嫌犯本名姜一方,現在於台中一間酒吧擔任酒保,曾以國際珠寶專家的身分上過電視節目,但確認是偽造的假身份。姜一方的真正身分為前香港黑幫山河會的重要幹部,長年透過幫派勢力經營非法買賣。
而宋姓受害者的身分,為台灣的資深法官宋萬強。
由於宋萬強家中發現大量高價骨董收藏,而姜姓嫌犯先是擅闖民宅,不排除是偷竊高價骨董後衍生的強盜兇殺案件。
警方目前已將姜姓嫌犯以重傷害罪與殺人未遂罪起訴。
推 kiddlau :推,十點整,新聞終於爆出來了,紙包不住火啊
推 Kay731 :鄉民的憤怒
推 KKbox360 :姜先生打人的影片也流出來了……
推 kenji1111:影片我看了,有扯到,是在打沙包喔,一直打一直打一直打
→ jyekid:好像葉問
推 dirk147862 :樓上+1,姜先生一定學過詠春拳
推 leo0821:靠北,影片要去哪看啊
推 Z9:估狗香港殺人魔
噓 hcl00 :太誇張了,對方都跪地求饒了還在打,是有什麼深仇大恨啊?
推 plantqq:不知道為什麼,我看得有點爽
推 shortimex:我覺得他打得贏甄子丹
推 jyekid:我發現已經沒有人理狗狗割了耶XD
→ yochengyu:狗狗割都射後不理,不理也罷
推 n33310:雖然版上一堆香港殺人魔文,但還是狗狗割的廢文最熱鬧
推 greatlong:說真的,這該死刑了吧?有夠變態的
→ waiting0801:同意,廢死團體又不知道會出來說什麼了
推 reil :他們會說,還有教化可能,或是精神疾病ZZZzzzz.......
推 allenlittle:第一次看到有人揍人揍到自己滿手鮮血
噓 downstairs:超猛的日字衝拳
→ downstairs:我反覆看了至少五十次,一分鐘一百二十八combo
→ downstairs:扣掉受害者逃脫的幾十秒,平均一秒三拳
推 maxlin9527 :幹,根本人間凶器
推 HzOTurtle :看完我的手在發抖,這是武者震嗎?
推 by0413 :沒得商量了,支持判決死刑
推 vivikgk :死刑+1
推 yankees733 :絕對不能讓他遣返回香港!
噓 love1500274:死刑+1
…………………………
…………………
…………
黃爆,死刑加一。
Day3
批踢踢實業坊>看板Gossiping
作者:Addam
標題:[爆掛]姜一方不是殺人魔
時間:Tue Sep 30 13: 26: 13 2014
第一次在PTT發文,我很認真,也希望各位能以嚴肅的心情看待這起件事。
其實昨天晚上就想發文了,但大家都被憤怒淹沒了理智。
法院也已惡性重大為由,拘押姜先生不得出境,估計也是從重量刑。
希望大家能用冷靜一點,放下香港與台灣的文化隔閡,單單以人的角度來分析這件令人瞠目結舌的犯罪事件。
首先,我和大家一樣都很震驚前天早上的新聞封鎖事件,加上後續姜一方行兇的監視影片流出的畫面。每個人的憤怒都指向了香港的姜先生,指責他怎麼可以下手如此狠毒,把好好一個人活生生的打成了全身癱瘓。
雖然沒死,但也和死了差不多少,對此我也是深感遺憾。
因姜先生曾經有過黑道背景的緣故,與身為法官的宋先生有相當明顯的社會地位差距,認為姜先生是位仇富的社會低階份子,甚至說認為精神不穩定,是位極端危險的殺人魔。以目前案情而言,我無法否認,也無法澆熄大家對姜先生的憤怒。
憑你一個香港來的古惑仔,怎麼可以把我們台灣人的菁英份子打成植物人?
你打的是八嘎囧就算了,免強還可以當作是幫派文化交流。
但人家宋先生是法官耶。
法官耶。
大家的憤怒我懂。
那麼監視影片中的姜先生,又是為何而憤怒呢?
很明顯的,他對宋萬強法官的憤怒是無法抑止的,如果姜先生是位無法控制情緒的精神病患者,那也就不用繼續討論下去了。
萬一,我是說萬一,要是姜先生不是呢?
批踢踢嘛,假設一下又不犯法。
就在假設姜一方是有正當原因動機的情況下,一開始我試圖從網路上尋找宋萬強法官的資訊,很不幸地,我什麼都沒有發現。
但我一向是個死心眼的人,直覺也告訴我是情肯定沒有我們看到的這麼單純。
所幸小弟就讀東海法律系,家人朋友也大多是法律背景,在新聞爆出來後,我也在家父的幫忙下,找到了有關宋萬強法官審判過的案件。
當然,這些文件是不得公開的秘密。
寫到這裡,我要先為我還有我的家人發表不自殺聲名;未來不管發生了什麼事情,我和我的家人都不會以自殺結束自己的生命。
好了,我要繼續了。
看完了宋萬強法官的檔案後,我震驚了足足有十分鐘之久。
我就直說了。
如果要用恐龍來形容宋萬強。
他根本就是上古神獸哥吉拉的最終型態。
十多年前,當宋萬強先生還是執業律師的時候,他為一名林姓罪犯做辯護,那名兇嫌性侵殺害了一對年僅八歲的雙胞胎,還用竹竿刺穿了其中一個女孩的下體。
一、二審均判死刑,但在宋萬強先生以林姓兇嫌患有精神疾病的詭辯下,最高法院認為他有悔意,有教化遷善之可能,撤銷死刑判決,改判處二十年有期徒刑。
六年後,林姓兇嫌因為表現良好而假釋出獄。
出獄後,他又殺害了一位國二女學生,在廁所強姦後割喉。
林姓嫌犯捧著聖經,向法院解釋他心中有個揮之不去的惡魔,宋萬強仍然是他的辯護理律師,法院仍然採信了他的說詞,將他關入了精神病院。
我不敢,也不能說他逍遙法外。
因為他至今仍依照我國法律的規定,舒舒服服地生活著。
而這六年間,宋萬強先生買了他人生中的第一棟房子。喔,我說錯了,不只是房子,還是台北信義區的透天別墅。
不要問我錢從哪裡來,我不知道,也沒有人知道。
而後又過了幾年,表現良好的宋萬強先生當上了最高法院的法官。
他審判過的罪大惡刑的案件有:三起亂倫性侵、五起詐騙、兩起食安問題、十起以上的官員貪污與工程舞弊案。
我不敢說每一件,但至少有九成以上,被告都是重重提起,輕輕放下。
那些有投無路,感覺自己快要完蛋的有錢人們,都可以在宋萬強先生的庇護下重新開始在他幸福富裕的美好人生。
覺得我在胡言亂語誣的朋友,請私信我,我會拿出讓你信服的證據。
當然,在決定私信我的同時,也請你和我一樣做好不自殺聲明。因為那些證據都是相當危險的東西,會讓你身陷危險之中。
你問我害怕不害怕?
廢話!
我當然害怕!
大學才唸到一半,才剛交到女朋友,到現在還是處男。
我怕死了,打字的手現在還是抖個不停。
(靠北一下,我媽剛剛走進來,還以為我在打手槍咧。)
儘管我沒什麼能力.但我不甘心就這樣默不吭聲,讓那些知法犯法的王八蛋不斷壓榨我們辛勤努力的成果,用鋪天蓋地的權力和金錢扭曲社會的價值觀。
另外,還有很關鍵的一點。
大家瘋狂攻擊姜先生曾經身為香港黑幫的背景,說黑道勢力猖獗。
不知道大家否還記得,大約一年前,香港發生了九龍城寨的更都案,那是因為多年來山河會的勢力盤據在九龍城寨,讓香港政府只能任由九龍城寨自生自滅。
因為有人提供了香港政府山河會的重大犯罪證據,才讓山河會與香港政府妥協,讓九龍城寨重獲新生。
雖然我無法證實,但有謠傳姜一方先生就是提供證據的秘密警察。姜一方先生會有山河會的幫派背景,也他冒著生命危險所進行的臥底任務。
信不信由你,我個人是信了。
回到這幾天爆發的事件。仔細觀察後發現,其實姜一方也非預謀殺人。警方有說他是闖空門盜取財物。而後被宋萬強先生發現,情急才憤而殺人行兇。
情急之下的憤怒,會有如此憤怒嗎?
容我再假設一次。
萬一,我是說萬一,要是姜先生不是呢?
要是姜一方先生闖空門盜取的不是財務,而是宋萬強法官的犯罪證據呢?
我知道,正義不是那麼容易可以貫徹的覺悟。
在這逐漸冷漠的社會中,沒有人會責怪安分守己、獨善其身的我們。
因為正義的代價往往高昂地令人難以想像。
但是,當有人願意付出代價,帶領我們貫徹正義時。
我們就要有跟隨他的義務。
姜一方不是殺人魔。
他是英雄。
22
故事起末,要從我和小君、草泥妹返台後開始說起。
雖然東京事件不過短短幾天就宣告落幕,但後續的處理可花費了不少功夫。
其中包括幫道吉會整肅與東京聯合的邊緣糾紛,以及草妮妹拚死拚活都說要去東京迪士尼樂園玩個整整三天。上今日子的父親天野光治是廖老頭的故友,當年也是天野先生提供我和小君躲避黑道追殺的藏身之所。所以,在得知天野先生逝世後,我和小君也理所當然地前去上香祭拜。
零零總總的大事小事處理完後,回到台灣已經過了兩個禮拜的時間。
回到台灣的第一件事,小君先是回家與父母家人一聚。從這方面來看,小君的個性雖然獨立,同時也是很重視與家人情感聯繫。
草妮妹不知道是玩得太瘋還是怎樣,回到房間倒頭就睡,怎麼叫都叫不醒。
至於我呢?
在茲念茲的就是拜託姜一方同學與Angela代為管理的地下酒吧啦。
先後打了姜一方與Angela的電話後,發現都連絡不上,索性就一個人在開業時間殺了過去,偷偷瞧瞧姜同學是不是真如他自己所說,使得一手調酒技術。
只是,深夜的冷風蕭條之下……
別說姜同學不見人影,地下酒吧的入口處不僅是大門緊閉,還被人撒了冥紙、潑了大紅色的油漆,寫著全家死好。
我靠!有沒有搞錯?地下酒吧才開不到一個禮拜就被收保護費的得盯上啦?
太誇張,太誇張了,要找紙巾出來好好喬一下才是。
正當我用三七步站在地下酒吧的門口,皺眉苦思之際,眼角正好看到隔壁的印度餐廳有位大媽正透過窗戶的縫隙偷偷看了我幾眼。
猜想,大媽大概以為我是前來撒紙潑漆的黑道混混吧?
我敲了敲大媽的窗戶,在誠懇的眼神和語氣之下再三解釋,隔壁印度餐廳的大媽才相信我不是前來作亂的七逃仔,還很好心的借給我抹布、拖把、清潔劑和水管,好讓我把地下酒吧的門口給打掃乾淨。
好在我對打掃這件事還算得心應手,沒多久就回復乾淨的門面。打掃完後我和大媽說了聲謝謝,也保證一定會處理好幫派糾紛之事,以免影響到鄰近餐廳的生意。大媽聽了後很是滿意,還拿了塊冷掉的印度甩餅給我當消夜。
冷掉歸冷掉,那塊印度甩餅真是好吃到到爆炸,芝麻花生混搭的絕配餡料,加上香Q帶勁的薄煎餅皮,屌打前幾日在日本吃過的所有和風點心。不過這和個人非常討厭吃抹茶和麻糬有很大的關係吧。
凌晨十二點多,一邊吃著好吃的印度甩餅,一邊在口袋東摸西摸,打電話給小君求助後才在外套的左胸暗袋找到地下酒吧鐵門的鑰匙。
拉開大門後,有個帶著眼鏡的大學生偷偷摸摸地朝我走了過來。
老早就注意到了,只是不知道他想幹嘛。
還好大學生開口的第一句話不是問我聽過安麗了沒。
「請、請問……」
「呃?」
我咬著餡餅,皺著眉頭看著眼前有點禮貌過頭的大學生。
「請問你是Peter的朋友嗎?」
「什麼Peter?」
「這間店的酒保,我看你有大門鑰匙,你們不是同事嗎?」
「酒保?喔喔喔,你是說大概這麼高,眼睛有點小,眉毛長這樣,講話香港口音的那個Peter?」雖然我沒聽說過姜一方的英文名字,但聰明絕頂的隨便也猜得出來大學生小弟弟是在找哪位酒保。
「對對,就是他他他他哈哈哈啾!」
黑框眼鏡大學生在寒風中哆嗦著,激動地連打了兩個噴嚏。
不知道等了多久,為何非要見著姜一方不可。
「總之先進來吧,外面有點冷。」
我走到鐵門內,朝黑框眼鏡大學生招了招手。
地下酒吧是由過去三丁的秘密基地改建而成,原本隱密的地下通道成了地下酒吧吸引顧客上門的噱頭特色,原來以買兇殺人為主的秘密作業也成了半徵信與喝酒聊天的聚會之地,物換星移、人事已非,不知道廖三丁老頭地下有知會不會氣的跳腳。
進了地下酒吧,裡頭倒是和我剛離開時差不了多少,不管是桌椅還是酒杯器物都擺放的井然有序,顯然姜同學對於經營地下酒吧並非敷衍了事。
脫了外套,開了燈,走到吧檯內。從冰箱裡拿出一瓶冰牛奶,到了半杯給自己,隨口問道:「你要喝嗎?還是要喝點其他的東西?」
我指了琳瑯滿櫃的酒瓶。
「一樣牛奶就好。」
大學生禮貌地說道,客客氣氣地在吧檯前坐了下來。
「等會兒還要騎車回宿舍。」
「還是學生吧?在哪念書?」
「東海法律。」
宿舍、大學,好令人懷念的名詞啊。
「說吧,你來找姜一方做什麼?」
「姜一方?」
「就是Peter,他本名姜一方。」
「喔喔。」
大學生表示了解後傻笑了兩聲,他的表情很有故事。
擁有很多故事的我,最喜歡聽故事了。
只是……
他的故事有個還不錯的結局,但也他媽的太短了吧?
雖然大學生支支吾吾地講了五分鐘,但我一句話就可以總結它——「因為幾天前來到地下酒吧在姜一方的鼓勵下順利擊退情敵學長和暗戀三年的夢中女孩告白成功而順利交往今天特地來感謝姜一方卻發現門口被人撒紙潑漆所以躲在角落瑟瑟發抖。」
才正期待有什麼發展的時候,就這樣給了個令人無言的句點,至少告訴我你和你暗戀三年的女朋友回家啪啪啪了沒嘛,呿。
「怎麼稱呼?」
「阿達,叫我阿達就可以了。」
「看來你很喜歡姜一方。」
五分鐘的對談後,我的感想大致是這樣。
阿達聽到後噗哧一聲噴了一大口牛奶混口水在我臉上。
不是沒有被人顏射過,但陌生人倒是第一次。
我拿條毛巾擦了擦臉,畢竟常常被人誤會的我不是很喜歡被人誤會。
「沒關係,我是說朋友的喜歡。」
「雖然只見過幾次面,總感覺他很值得信賴,也懂得很多人情事故。」
「留個連絡方式吧。」我遞了張紙條給他。「既然都是朋友了,沒有聯絡方式不是有點奇怪嗎?」
阿達點點頭,留下了它的手機號碼和Gmail。
「對了,那我要怎麼稱呼你。」
「我叫李政司。」
「呃……」阿達露出疑惑的神情。
「怎麼了?」
「總覺得有在那裡聽過你的名字,但又想不起來。」
「兩年前的七日戒嚴,你還記得吧?」
阿達愣住了,恐懼的記憶令他停下了腳步。
「恐怖攻擊的主謀,是一個名為七號的地下殺手,我為了找到殺手七號,曾經透過總統府向全國發言,我是李政司,是殺手七號的兒子,所以你才會有印象。」
「原來你就是李政司。」
阿達朝我比了個手勢的七,假裝開了一槍。
「那我就是席維斯史特龍和瑪麗蓮夢露的私生子。」
原來他也會開玩笑嘛。
阿達鬆了口氣,帶著輕鬆的心情離開了地下酒吧。
當事實大於恐懼的總和,人們總是會選擇不相信,認為只國家政府用來欺瞞人民的謊言與陰謀論;我沒有刻意隱瞞自己的身份,是因為對阿達而言,殺手七號和李政司就像小說裡的虛構人物一樣不可能存在。
23
大學生阿達離開地下酒吧後沒多久,我便與Algela取得聯繫。得知我的消息之後,人在台北的Algela便前往高鐵搭車,與我相約一個小時後於地下酒吧會面。
手機中,Algela顯得非常著急。
在看過了從手機傳來的監視影片後,我可以理解她為何著急。
影片的時間是前天清晨,約五點四十,天色微亮。
地點在新北市林口區的一棟民宅。
姜一方一身竊賊裝扮,面無表情地坐在書房裡,地上散落著幾捲老式的八釐米膠片,書房內的放映機已停止運轉。
姜一方看過了膠片內容,顯然大受影響。
他有充足的時間可以收拾現場證據,從容地離開。至於監視影片,我也和姜一方提過不需要擔心。前些時候的來回奔波,我和小君已經建立了非常強大的情報網路,並且打通了各方媒體(Angela在台北的主要工作),加上政府方柯博文先生的掩護,監視影片的第一手資訊會直接流入我們手中,就像如此這般。
換言之,只要我不同意,地下酒吧的相關消息是不會登上網路與媒體版面,就算有民眾投訴爆料也全然無用。
問題在於影片內容,八釐米影片的內容。
雖然相處的時間並不長,但在印象中姜一方一向是嚴格自律,年少老成。
影片中,姜一方卻失去了控制。
在受害者出現後(而後知道是民宅的主人,本名宋萬強),姜一方對他在他身上進行了非常人可以接受的暴力行為——
姜一方幾乎用徒手將宋萬強毆打致死。
一路從書房打到樓梯、再到客廳玄關,最後失去意識。
遑論一般人,姜一方的行為在我眼中也是極為殘忍。
畢竟我也是對毆打搏擊頗有涉獵,知道人體的要害部位。而姜一方幾乎沒有停下的拳頭有八九成都落在人體最疼痛的部位,腹腔與肋骨。
根據Angel傳來的影片,跪地嘔吐求饒的宋萬強,肋骨至少斷了八九根。
那種痛苦令人難以承受,倒地昏厥反而是種解脫。
凌晨兩點,地下酒吧,比預計要多了一點時間。
風塵僕僕的Angela並非單人赴會。
她帶來了一位我不認識的中年男子,名叫羅思齊。
而我也在Angel與羅先生的解釋之下,知道了近日發生在姜一方身上的奇事。
首先,地下酒吧大約是在一個禮拜前開業。
開業的第一天,有位名為沈湘湘的少婦來到地下酒吧消費,根據羅思齊先生的照片與指證,當時的沈湘湘已是酒醉到神志不清。
羅先生進一步地解釋,他是位私家偵探,受雇於宋萬強,跟拍沈湘湘,好找到沈小姐偷情的證據,用以離婚官司的有利證據。
說到這裡,我的疑問來了。
宋萬強和沈湘湘是什麼關係?
如果他們不是夫妻,那為什麼又要委託羅思齊?
此時Angela從包包裡拿出平板電腦,調出一份詳盡的檔案文件,真不愧是我欽點的長腿小秘書,一等一的情報能力確實不在話下。
沈湘湘的老公名叫游宗成,在五年前生意失敗後,得到老朋友宋萬強的百萬資金援助與人脈,東山再起,在在業界也是小有名氣。
根據資料顯示與Angela的推斷,宋萬強與游宗成雖是老朋友,但兩人非親非故,交情也沒有特別深厚,而是宋萬強覬覦沈湘湘的美色才以資金援助作為交換條件。
換個好懂一點的說法,就是游先生當了綠帽龜公皮條客兼車夫,出賣自己的老婆當做高級援交妹,換來資金援助來周轉事業。
檯面下的性交易向來是無解的假議題,無論放在哪個時代、哪個國家都一樣。
因為那是人性的原罪。
簡單的市場供需法則中,有需求就有供給。
在沒有開放性交易合法化的台灣,規範的只是我們表面上的道德價值,並沒有實際的約束作用。更何況就算開放紅燈區了,那些在社會上有權有勢的知名人士會進行公開且合法的性交易嗎?別傻了孩子。
關於無受害者的性犯罪上,我和姜一方是有相當程度上的共識。
只要是買賣雙方你情我願,基本上是不管,也管不著。
既然選擇沉淪墮落,就得自己負起責任,別想當了婊子還想立貞潔牌坊。
如果有這種有得吃又有得拿的好事,我也想賣啊。
問題是,沈湘湘不想幹了。
是雙關,就是那兩個意思。
沈湘湘想離婚,想切斷與游宗成、宋萬強的關係。
但上岸談何容易?
為了抓住沈湘湘的把柄,所以宋萬強雇用了羅思齊,而羅思齊又在一次意外中被姜一方渾然天成的王八之氣給震攝地五體投地,因而爆了許多宋萬強的底細。
截至目前,案情有如玫瑰瞳鈴眼的路線發展。
但我與Angela不明白的是,就算沈湘湘是受到宋萬強控制的悲慘女人,也與她的自甘墮落也脫不了關係。
姜一方會如此義憤填膺,肯定是宋萬強觸碰到了姜一方的底線。
我必須弄清楚書房裡到底藏了什麼影片。
「姜一方現在人在哪?」
「台北看守所。」Angela著急地回答,「沒辦法把他弄出來嗎?」
「辦法是有的,而且不難。問題是我不認為姜一方想出來,他正在與自己所認知的正義戰鬥著。我犯法是因為我不在乎,而姜一方犯法是為了執行他所認知的正義,如果我猜得沒錯,在犯案後,他是自己去警局自首的吧?」
「他是自首的,可是……」
「也就是說,姜一方知道自己的行為所產生的後果,也打算對自己的行為負責。他把自己交給了台灣的法律,如果法官判他死刑,他也會欣然接受。」
我握緊雙拳,向Angela解釋。
「當一個男人下定決心之後,誰都沒有辦法改變。」
「連你也沒辦法嗎?李政司……」Angela極其失望,眼神也黯淡下來。
「沒錯,我們是沒辦法改變姜一方的決定。」
我露出自信的微笑。
「但我們可以影響台灣的法律與判決。」
「你……你是李政司。」中年大叔緩緩地、驚訝地指著我說。
「呃,怎麼了嗎?」
「我聽說過你的名字,你是殺手七號的兒子,大約二十來歲,神鬼莫測,黑白兩道都得聽命於你的指示。還有以前三丁組織,那群維持地下秩序的殺手們。我一直以為那只是流傳在黑社會間的傳說,既然你存在,那麼殺手七號……」
我笑了笑,坦言道。
「殺手七號已經成為了傳說沒錯,但我還不是。」
24
離開地下酒吧後大約一個半小時。
民宅臥室內。
我正坐在一張木椅上,沉默地看著一位小男孩熟睡的模樣。
小男孩年約四歲,比天野文太略小一點。
他睡得很熟,時不時發出沉眠的呼吸聲,嘴角的口水也流到了柔軟的枕頭上。
穿著白色襯衫、領帶解到一半的柯先生一直在自己的房間裡作業,打電話聯絡、疏通各個管道,看來他也是剛知道姜一方與宋萬強的案件,為此忙得焦頭爛額,全然不知道我已經偷偷潛入了他家中五分鐘之久,與他相依為命的兒子大眼對小眼。
上回柯先生出場時已經是許久之前。提醒一下,柯先生本名柯柏文,是『第三次戒嚴』後政府所成立的秘密情報局局長,也是我和政府溝通最直接的管道。
柯先生原來有還一妻一女,皆在殺手七號的恐怖攻擊之下罹難,對此我深感遺憾。但深感遺憾與處理眼下的情況是不同的兩回事,不可混為一談。
當柯先生在兒子的房門發現有外人在內時,當場愣在原地。
由於光線昏暗,柯先生並沒有立即識出我的身分,儘管如此,處變不驚的他仍然當下立斷,隨即拔出腰間手槍,指著擅闖民宅的入侵者。
「是我。」
我仍然坐在椅子上,用側面對著門口的柯先生。
「李政司?」
柯先生猶豫了半餉槍才放下,他知道手槍與子彈威脅不了我。
「你來找我有什麼事?」
柯先生的語氣顯然有些心虛。
「還能有什麼事?姜一方是我的人,他出事了,我自然要出面處理。」
我走過柯先生身邊,拍拍他的肩膀。
「走吧,到外面聊,別吵醒你兒子了。」
我說的平靜自然,更顯得柯先生內心的掙扎擔憂。
柯先生是信任我的,但無論他怎麼信任我,我仍然是殺手七號的兒子,那位害他妻離子散,家破人亡的殺手七號。
基於信任,我很不想拿柯先生僅存的兒子來威脅他。
但事態緊急,我必須要讓柯先生明白,我不容得任何的隱瞞與欺騙。
尤其在從Angela那裡得知宋萬強身為法官的身分與案底後,我似乎可以理解,為何當年零不顧殺手七號的反對執意要掀起革命,推翻政府。
客廳,我與柯先生。
「拿給我看吧。」
「什麼?」
「宋萬強藏在書房的影片,我去宋萬強家中找過了,被清空了。」
連夜奔波了一整晚,我也懶得拐彎抹角。
「姜一方是自行向警方投案,基於他的身分特別,是地下酒吧的成員。你肯定有出手介入,並在第一時間拿走了書房的影片。」
柯先生沒有否認。
「李政司,那些影片是潘朵拉的盒子,一旦打開……」
「盒子已經被打開了,不是嗎?」
※
柯先生低頭閉眼,不忍再看一次。
影片一共有三十九捲。
從第三十一捲開始,全都是沈湘湘。
有迷藥、有毒品、有宋萬強、有游宗成,以及十幾位身分不明的男人。
除了宋萬強與游宗成外,其他男人都帶著化裝舞會的面具,全身赤裸著,用宋萬強提供毒品與道具對沈湘湘進行性虐待。
有時候是一對一,有時候是一對二。
但更多的時候,是沈湘湘早已神智不清,像個母狗般迎合每個趴在她身上的男人的畫面,用盡各種不勘入目的姿勢,就在他剛才搜索過的那些房間。
儘管那些男人們並沒有對沈湘湘造成即刻性的傷害,但早已把她的尊嚴與人格給踐踏得一文不值。親眼看到一群男人用近乎暴虐的方式來對一個女人發洩獸慾,讓我必須要握緊拳頭,才能抑制自己立刻銷毀這些影片的衝動。
位高權重的男人與出賣身體的女人的組合,我見識的並不少。有錢老闆一個晚上玩上幾個女人,也是時有所聞,屢見不鮮。
我也說過了,只要男女雙方你情我願,無所謂是非對錯。
不想管,也管不著。
影片途中,我只有一個疑問。
沈湘湘是自願淪為那些男人們的性玩具嗎?
撇除被施打毒品後,神智不清的淫膩問答之外……
我在第三十七捲找到了答案。
第三十七捲錄影中,宋萬強手持錄影帶,拍攝一絲不掛的沈湘湘。
沈湘湘的眼神盡是對這男人的恐懼。
恐懼代表她清醒著,儘管只是殘破不堪的靈魂。
「嘿,漂亮的小妞,笑一個嘛。」
宋萬強的嗓音極其沙啞、平扁,像極了乾枯的老人。
沈湘湘笑了,笑得勉強,笑得顫抖。
宋萬強迎面就是一巴掌。
不留餘力。
「再笑一個。」
沈湘湘低下頭,把散亂的長髮撩到耳後,露出了一個甜美的笑容。
「很好,保持這個笑容。」
宋萬強用帶著婚戒的右手摸了摸沈湘湘的臉頰後,拍攝了一系列的問答。他向沈湘湘宣稱,就只是留個紀念,就像其它的性愛綠影帶一樣。
沈湘湘沒有表示拒絕,也無法表示。
對於宋萬強最陰暗隱晦的暴虐,沈湘湘只能概括承受。
「妳叫什麼名字?」
「沈湘湘。」
「今年幾歲了?」
「三十一。」
「喔,年紀不小了啊。結婚了嗎?」
「結婚了。」
「繼續笑啊,我有叫妳停嗎?對,保持這樣。妳為什麼要嫁給他呢?」
「因為他很有錢,可以讓我過我想過的生活。」
「妳知道他的錢,都是我給他的嗎?」
「我知道。」
「那他有讓妳過妳想要的生活嗎?」
「他有,除了……」
「除了什麼,直說無妨。」
「除了和你們上床。」
「他媽的,這個臭婊子。」
宋萬強一手拿著攝影機,另一手又狠狠刪了沈湘湘幾巴掌。
「不喜歡和我們上床,妳可以選擇離開啊。但是妳根本就沒辦法離開,因為妳已經習慣了貴婦的生活,一個月不花個十幾萬就覺得渾身不痛快,不是嗎?難道妳覺得妳有辦法再嫁給一個普通的上班族,過著每天擔心材米油鹽的日子嗎?」
他抓著女人的頭髮,發狂似地說道。
「不,妳不想,比起辛苦勤勞的上班,拿那一個月三萬四萬的死薪水,妳寧可和我們上床。我們既然養得起妳,讓妳作最尊貴的貴婦,就有資格叫妳當最低賤的蕩婦。妳就是活該被我玩爛的母狗,妳他媽的。」
畫面中的宋萬強爬上床,一邊脫褲子,一邊意有所指地說。
「妳就是死了,也是我的玩具。」
我了解,比起社會底層的妓女,沈湘湘的遭遇還不算太悲慘。
但我發現每十卷影片,就換了一個女人。
為什麼呢?
先前的影片都只有大略掃過,並沒有看到最後。
我拿出了第十卷影片,重新撥放了一次,並且調到最後的時間。
那是個很年輕的女人,甚至比Angela還要年輕了幾歲。但不管她有多年輕、多漂亮,都已經不再重要。
第十卷影片的最後,她被殺了。
被暴虐地,慘無人道地姦殺了。
25
「柯先生,如果我不來找你,你會怎麼處理這些影片?」
「李政司,你聽我解釋,我都已經疏通好了,不管是姜一方還是地下酒吧,整件事都會被壓下來,沒有新聞,沒有媒體。姜一方會因為殺人未遂被判處重刑,但我會想辦法把他給弄出來,給姜一方換個名字,換個身分,就當什麼事都沒發生……」
「回答我的問題,我只說一次,不要騙我。」
「我會把影片燒掉。」
「為什麼要燒掉?那是犯罪證據。」
「你一定要逼我說嗎?」
「是又怎樣?」
「影片中的那些帶著舞會面具的男人,全都是政府的高層官員與國內大企業家,要是影片流出,將是前所未有的性醜聞,是會引起人民暴動,動搖國本的大危機。李政司,政府同意與你達成協議,不代表全部的人都同意。政府內部分有許多派系,要是你執意與他們做對,他們也不會善罷干休的……」
「所以,你選擇向他們交代,而要求我妥協。」
「李政司,事情很複雜……」
「好吧,既然如此,那也沒什麼好說了。你不給我名單也沒關係,我自然有辦法查出他們是誰。從今天算起的三個月內,我會殺光影片中的每一個戴著面具的傢伙。你幫我跟他們提醒,可以先準備辦後事了,免得靈骨塔沒位置放。」
「你這麼做並不能改變什麼,就算殺光他們了,還是會有另外一群人取代他們,到頭來什麼都沒有改變。」
「若是你們無法改變,那就是我改變。」
「………」
「你希望我成為下一個殺手七號?」
「我不是這個意思。」
「柯先生。」
「我在聽。」
「我的要求真的不多,我沒有要你們每個人都像聖人一樣完美無缺,我只希望你們這些掌權者、既得利益者,保有一絲絲做人的良心,一絲絲就好。貪一點錢,我無所謂,玩一點女人,你情我願我可以當作沒看到。但你們知法犯法,還利用權力互相包庇掩飾,你告訴我,那影片是什麼?他們姦殺了三個女人,就因為好玩?」
「那你想要怎麼樣?宋萬強已經被姜一方打成了植物人,犯罪證據也在你的手上,你告訴我我應該怎麼辦啊!」
「我可以答應你不公開姦殺影片,但有兩個條件。」
「你說。」
「第一,給我那些人參與性交易的名單,我還是會殺了他們,不過時間延長到三年。用不會有人注意到的方式,就像以前的三丁。」
「…………」
「不同意?」
「好,只要不要立即造成混亂的局面,我沒有意見。」
「第二,我要姜一方無罪釋放。」
「第二個條件不可能,或許可以用別的方法,例如……」
「沒得商量,我就是要法律承認他行為的正當性,要他無罪釋放。」
「我不懂,為什麼你如此堅持?」
「姜一方為什麼要自行投案,他大可以一走了之,甚至當場把宋萬強殺了,事後再來湮滅證據,也好過現在的情況。你想過沒有?」
「因為姜一方問心無愧?」
「那你再想想,我為什麼要這麼做?」
「我不知道,你告訴我。」
「因為我要向姜一方證明,台灣值得他挺身而出。」
26
小君說,那是男人的幼稚。
而我說,那是男人的浪漫。
自從被小君啟蒙之後成為殺手,這五六年來接觸了了各種層級的犯罪與罪犯,見識到了許多未曾想像過的地下世界。
也因為受到三丁特立獨行的行事風格所影響,我時常思考著一個問題。
到底要做什麼,才能算的上是一個英雄?
以前的我認為,英雄就像動作遊戲裡的主角,如三國無雙一樣從一代殺到六七八代,十幾年來玩得不亦樂乎,可見得大多數的人都想扮演能力高深莫測,以一敵百,殺得雜魚們片假不留的高手。
而我不只在遊戲中,
現實上,我也不是一百個雜魚就應付的了的高手。
但我並不認為我算的上是英雄。
畢竟我的本職是殺手,我會殺人,會犯法,偶爾尿急了還會隨地小便。
英雄是一種為了崇高理念而勇於犧牲自我的精神,即使明知道自己沒有能力做到,但仍然勇往直前,從不退縮。
像是幼兒車不幸失火,幼稚園老師為了把孩童救出而葬送了自己的生命。
或是面對恐怖集團的綁架威脅時,為了爭取其它人質逃命的機會而前去阻擋綁匪,最終死於亂槍之下。
甚至是為了贖罪而犧牲自我的太歲。
以生命作為代價的明知不可為而為之,雖千萬人而吾往矣。
毫無疑問,那些人是真正的英雄。
但過於理想化的英雄主義,是可以被謀略家與宗教信仰所利用。
有如二戰時期日本人最自豪的神風特攻隊。有如十幾年前在美國發生的九一一恐怖攻擊事件;有人犧牲了自己的生命去救人,自然也有人犧牲自己的生命去殺人。
當然,現在談的都是最極端的例子。
我現在想談的是淺層一點,符合社會大眾期待的英雄。
在殺手七號的洗禮下,我充分的明白在大多數人的價值觀中,「英雄」是可以被製造出來的一種心理效應。
幾年前,由於面具炸彈客的脅迫,我成了小蔓的英雄。小蔓也因此和我有過一段有緣無份的感情。殺手七號要滲入當年的政府內部時,也自導自演了一場好戲,讓自己成為政客們的英雄,好讓殺手七號由裡而外,徹底控制早已貪腐淪落的無能政府。
也因如此,我決定讓姜一方成為「英雄」。
不是選擇這麼做,而是只能這麼做。
唯有如此,才能透過社會力量讓姜一方死裡逃生。
同時,我也如此相信著,當蘊藏的力量爆發出來之時,將會由內至外,根本性地將社會導體制向更好的道路上;因為親自參與過的正義,哪怕只是一個簡單的行動,一句簡單的支持,都比無所作為更有體現的價值。
英雄崇拜這張王牌是如此好用,但要成功打出去可不容易。
目前的已知情況是,姜一方因嚴重傷害宋萬強而在看守所居留中,而柯先生也透露,由於黑幕重重,多位高層人士施加壓力的緣故,即使可以封鎖新聞媒體,法院也將對犯行重大的姜一方從重量刑。
而我要做的,就是將檯面下的司法判決連根拔起,攤在陽光底下,讓每一個見證此事的民眾不一定認同姜一方的行為,但至少也是情有可原。
柯先生原來希望封鎖消息,低調解決,可我偏要反其道而行。
我決定公開部分事實,訴諸網路民意。
然而,就在思考著要如何為姜一方同學平反時,小君如是說道。
「先抹黑姜一方吧,讓他變成人人喊打的過街老鼠。」
「呃?為什麼要這麼做呢?」
「你想想,一個好人做壞事,和一個壞人做好事,你會稱讚做壞事的好人,還是稱讚做好事的壞人呢?我想大部分的人都會選擇稱讚做好事的壞人吧?因為反差的關係,會讓人覺得好人做的壞事更壞,壞人做的好事更好。」
我點頭表示同意,小君繼續解釋。
「就像最近不是有位金錢豹的小姐出面集資,她不僅自己捐款,更為許多無家可歸的小朋友募得了許多金援與物資。雖然少有微詞,但大多數人都對她的善行讚譽有加。同時看看另外一個以正面形象走紅的阿真師,卻深陷外遇糾紛,成了眾人指點批判的落水狗。難道阿真師不曾捐過善款?難道金錢豹小姐的男女關係就很單純?兩人都做過類似的事,為何評價卻是天差地別呢?」
在了解了小君的意思後,我分析了手邊掌握的條件。
「姜一方的優勢在於他身為臥底警察的身份,以及宋萬強長年擔任恐龍法官並涉嫌貪汙的案底。這兩條消息先封鎖不放。而身為姜一方暴力毆打宋萬強的監視影片,以及他曾經是山河會成員的幫派背景,將會讓民眾在短時間內極度厭惡姜一方,把他當成欺負台灣人的外來侵犯者。」
「沒錯,等到姜一方的名聲跌落谷底,人人得而誅之的時候,我們在爆出警察身份與宋萬強法官的案底讓他徹底洗白。」
小君話鋒一轉,得意地扣了聲響板,微笑道。
「姜一方將會會佔據整整一個禮拜的媒體版面,成為眾人心目中的救世主,貫徹道德正義的國民英雄。」
「聽妳說著說著,我都有點小激動了。」
我轉念一想,向小君發發牢騷。
「說也奇怪,為什麼這種好康都輪不到我呢?」
「當了我的英雄,你還不滿足嗎?」
「呃?妳說什麼?」
我只是在裝傻,小君害羞的模樣我是看上千百回也不厭倦。
「沒什麼,我沒說話。」小君轉過頭去,揮了揮手,「小司子快去把Angela找來,時間緊迫,耽誤時間就不好了。」
聽聞後,我緩緩地後兩步,微微折腰。
「渣。」
知道了,我的女王。
※
爾後,我重新連絡上了阿達與羅思齊,讓他們作為姜一方的見證人。
Angla則是保持疏通媒體的工作,在小君的指示下適時地封鎖與放出姜一方毆打宋萬強的新聞事件,提升民眾的好奇心與關注度。
小君則回去和小黃取得聯繫,兄妹倆人在批踢踢與Facebook上開了二十多個帳號,不斷地在網路上留言與發表評論姜一方的文字,用以引導鄉民討論的風向。
別說阿達的父親不是律師,只不過是個普通老師,就連我私下提供給阿達的宋萬強檔案,也有幾件是莫須有的案底。
至於我會不會愧疚?不,一點都不。
任何人在看過姦殺影片後,都不會對宋萬強的下場有任何愧疚。
或許我們的做法是心機了點,但都是為了點燃鄉民胸中的那團正義之火。
一旦點燃,星星之火足以燎原。
十三天後,法院在進五千民民眾團體的包圍抗議之下宣布判決。
由於宋萬強先以高爾夫球桿攻擊了姜一方,而後兩人打鬥;造成宋萬強頭部重擊的主因也是激烈扭打中不甚撞擊地面所導致,並非姜一方本意。
法官裁示——
姜一方以正當防衛為由,無罪釋放。
27
姜一方在步出法院後,私下對我說的第一句話並不是道謝,也不是道歉。
他希望我能盡快找到沈湘湘的下落。
姜一方會選擇在打開潘朵拉之盒的第一時間找宋萬強算帳,原因不只是憤怒,更多的是他知道已經沒有時間了。
根據宋萬強留藏的犯罪影片,他們將會在下一卷影片中姦殺沈湘湘。
而羅思齊先生的供詞,讓我更加確定宋萬強當初雇用羅思齊跟拍沈湘湘的目的並非為了離婚官司的訴訟之用……
宋萬強早已預謀殺害沈湘湘,意圖將殺人罪證以情殺方式嫁禍給姜一方。
在與柯柏文先生攤牌的那晚,我已經先行搜索過宋萬強位於新北林口的豪宅,發現書房裡的八釐米膠片已被柯先生拿走。
看完影片後,我再次回到宋萬強豪宅中搜索,這才發現了事情的真相。
只是真相,往往令人難以接受。
為了釐清事情的原貌,我與姜一方在夜裡促膝長談。
他在自白中透露,一開始潛入宋萬強家中時是一無所獲,也不知道罪證就藏在書房的沙發之中。是準備放棄,要離開的時候,被二樓的窗戶沒關好的聲音給嚇著,意外發現沙發底下的暗箱與八釐米膠片。
「你是說,聽到了二樓傳來的聲音?」
「對,雖然我沒有再次去查看,但我想是因為窗戶沒有關好的緣故。」
「但二樓的窗戶是拉動式,不是門扇式,就算風再大,也不會發出撞擊的聲音。」
「你的意思是……」
我先作勢壓壓手掌,示意要姜一方冷靜下來。
「我在二樓的房間找到了一扇暗門,它藏的很隱密,你找不到也是正常。」
接著,我沉默了幾秒,才坦言道……
「沈湘湘的屍體就藏在暗門裡面。」
暗門裡不只有沈湘湘一具屍體。
還有連同影片中遭到殺害的其他三個女人,一共四具女屍。
她們的屍體被製作成了標本,像是百貨公司櫥櫃裡的時裝模特兒一樣排成了一列,就連見識多廣的我看到陳列屍體標本的景象也是不寒而慄。
沈湘湘的屍體在打了防腐藥劑後,還在標本製程中,一絲不掛地側躺在鐵灰色的手術台旁的地板上。
姜一方當晚聽到的撞擊聲,是沈湘湘的屍體倒在地上發出的聲響。
在請託王鐵衣鑑識後,確認沈湘湘的死亡日期是十九天前,也就是沈湘湘第二次與姜一方見面的那個晚上……
那個晚上,沈湘湘就遭到宋萬強的殺害。
沈湘湘來到地下酒吧結識姜一方只是偶然一遇。不得善終則是人生層層選擇下的必然結果。至於屍體為何會從手術台掉落到地板上,也只能歸咎於床板鬆脫而導致。
然而鬼神之說是寧可信其有,不可以信其無;踏過無數生死的我也不得不承認,那也許就是佛家所說的因果業報,冥冥之中自有命數。
故事的結局,是由幾乎被人遺忘的游宗成給親手結束。
身為沈湘湘丈夫的游宗成既是可恨的加害者,也是令人同情的受害者。
不僅姜一方成為了國民英雄,曾經任職法官的宋萬強也同時聲敗名裂,成了政府高層亟欲切割的帶罪羔羊;檢方在調查出行賄罪證後,宋萬強的身家財產被全數扣押,以瀆職貪污等罪嫌重判了四十年有期徒刑。
然而,讓宋萬強一刀斃命的並非法院的判決,而是賣妻求榮的游宗成。
根據目擊證人指出,就在法院重判宋萬強的第二天深夜,醫院走廊傳來了護理人員飽受驚嚇的尖叫聲。
進行例行巡房的護理長指稱,已成植物人的宋萬強遭到兇手以一把三十公分的水果刀報復性殺害,全身血肉模糊,共有多達五十幾條深可見骨的凶狠刀傷,宋萬強的臉色猙獰,卻連一點聲音都無法表示,死狀悽慘至極。
游宗成也在殺害宋萬強後自縊,在掛有結婚照的自家房間內上吊自盡。
警方不僅在房間內找到殺人行兇的水果刀與大量的抗憂鬱藥物,也找到了游宗成自殺前留下的簡單遺書。
沐沐,我對不起妳。
沐字是取自湘的左半邊,明顯的是情侶間的暱稱。
或許,我說的只是或許。
零散破碎的線索下,有太多的可能性。
或許沈湘湘自始至終無法離開宋萬強的掌控,是因為游宗成的緣故。
或許她是位拜金女子,但與丈夫游宗成也曾經有過一段誠摯的感情基礎,即使在游宗成生意失敗,欠下千萬債款後仍然沒有要求離異。
直到游宗成為求東山再起,把自己賣給宋萬強作為性招待的犧牲品,這段感情才逐漸腐敗走調;人生百態猶如過眼雲煙,徒留幾分唏噓嘆息。
※
一個月後。
陽明山公墓,沈小姐墳前。
原想推辭的我被姜一方用幾句話給輕易說服。
不是無法婉拒,而是畢竟。
「畢竟,她是地下酒吧的第一位客人。」
路上沒有多問,一直以為姜一方的背包裡放的是鮮花,沒想到他拿出一只高腳杯,小心翼翼地放在沈小姐的墳前。
然後是龍舌蘭,君度澄,一小撮鹽巴,半片檸檬。
「那是什麼?」我不解地問道。
「我欠她的第一杯酒。」
此時姜一方背對著我,無法瞧見他的面容。
那天下午的台北有些陰沉。
微微斜風,濛濛細雨。
有些說不出的感傷,說不出到底為什麼。
下午,三點四十二分。
紙巾打了通電話給我,是從來沒有聽過的冷淡語氣。
28
老爸,已經好久沒有和你說好好說上一段話了。
不知道你人在天堂,地獄,還是停駐那一望無際的蔚藍海岸。
在哪都好,如今我已經踏上了你曾經過走過的旅途,親眼、親手、親身去體會那些屬於自己,抑或不屬於自己,可以被救贖,抑或徒留遺憾的浮世百繪。
過去常常拿你當擋箭牌,總是認為老爸留下了爛攤子要我擦屁股;然而,那並非我的真心話,其實想從老爸的影子中找到一點肯定和安慰。
但這一回,無論我怎麼做,都已經無法再壓抑心底的那團怒火。
此時的心情,並非先前以為失去小君的那一年。比起憤怒,當年的我感到更多的是無力與絕望,只想著徹底終結那場誰也無法釐清是非對錯的悲慘世代。更非姜一方之於沈湘湘沉淪情海的莫可奈何,或是百姓民眾對於大公大義的堅持訴求。
自從太歲事件過後,我不斷地思考著各種方法,思考著要怎麼做才能補救Freeze橫行毒品市場所帶來的社會傷害——
解藥,是最簡單,也最直接的方法。
戒除毒癮是不需要解藥,需要的是抵抗毒品誘惑的堅強意志力。如今會選擇吸食Freeze的犯罪者們,自然不怕毒品帶來的身體傷害與成癮性,因為他們要的就是即刻性的快感和濫用時間暫留來犯罪的藥效。
毒品的成癮性是無解的難題,但時間暫留並不是。
那是我拜託王鐵衣伯父的最後一件事,請他研究反制時間暫留的藥物。
我信心滿滿地向王鐵衣保證,只要有了反制時間暫留的武器,我就一定有方法好好使用它,用以摧毀Zeta組織意圖利用Freeze來擴張犯罪勢力的計畫。
但我沒有考慮到的是,王鐵衣伯父的醫學團隊並非滴水不漏;「Antifreeze」的消息走漏了,而叛徒是誰也不再重要。
電話中,紙巾告訴我,王鐵衣伯父遭人謀殺了。
兇手並沒有隱藏自己的身分,他們在深夜闖入研究室,在行兇之後,用王鐵衣的鮮血在牆上作畫,毫不掩飾對於死者的羞辱。
王鐵衣伯父的大體顯示,儘管沒有遭受太久的折磨,但也是在痛苦中咬牙死去。
用刑拷問的原因無它,Zeta要的是摧毀「Antifreeze」的研究成果。
遺憾的是,王鐵衣伯父在為沈湘湘驗屍的那天,就私下把「Antifreeze」的研究成果親手交給了我。
遺憾的是,我自以為Zeta還未注意到台灣這塊小小的彈丸之地。
或許是因為烏鴉提供的情報,或許是其他原因。
我錯得離譜,錯的遺憾。
後來與紙巾見面,比任何人都悲傷的他語帶哽咽地安慰我,要我不需要自責。
因為從很久以前,我們就是同一艘船上的夥伴。
儘管我與紙巾、小黃,早已在大學生涯結束後,各自走向三個不同的世界,但我們永遠都是逢甲大學的統計三劍客。
我答應紙巾,不會自責。
但也要紙巾務必答應我一件事,不要為王鐵衣復仇。
不管是以鐵竹幫,或是自己的名義。
這次的敵人太過強大,正面開戰有如飛蛾撲火。
我把僅存的一點理智留給了紙巾,希望他能帶領鐵竹幫繼續走下去。
基於第二個原因,我給人在日本的狐狸狗前輩稍了個訊息,要他暫時放下調查覆面身份的工作,盡速回台與我會合。
因為復仇,是我李政司的責任。
老爸,我會多燒兩瓶啤酒給你。
若是遇到了王鐵衣伯父,幫我請他喝一杯,說聲謝謝好嗎?
殺行者4 迴光效應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