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知道自己喜歡上一個女生,是國小五年級的時候。
  她叫做湯珮馨,我總是把她的名字記成人字旁的的佩而惹她生氣。現在想想,說不定那時候是故意的。是怎麼察覺到自己喜歡她呢?很簡單,她是個活潑好強的女孩子,只要說幾句話激到她,她就會跑過來打一下,打過來再打過去,國小生的打是情罵是愛。只要她和別的男生玩鬧,我就會莫名其妙不開心。第一次喜歡上別人,第一次吃醋,卻又不敢承認。
  
  有一學期的美術課,是練習POP海報字體,老師要我們寫其他人的名字,比如說「某某某很帥」之類的。身為臭俗辣小屁孩,當然不是寫湯佩馨,而是另外一個單純的覺得作弄她很好玩的女生,她給我的感覺就像Jill一樣。我忘了她的名字,只記得我寫了她是母老虎。有其他人寫了湯佩馨,而湯佩馨寫了我,李政司很呆。
  
  除了美術課,還有體育課,忘了是不是教唱遊之類的……反正班上要分組,一男一女手牽手跳民俗舞蹈。有趣的是,老師並沒有幫我們分組,而是要我們自己找組別,那太明醒了,誰喜歡誰在那次課程後都知道的一清二楚。而選組別的過程中,沒人選我和湯佩馨,因為大家都知道我喜歡她。最後我和她還是在同一組,因為沒有別人了。記憶中她的手很軟,好像棉花糖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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