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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鋒仔,我沒死。
  也許是我的命不值錢,連死掉的價值都沒有。
  第一次慶幸因為自己是雜魚而逃過一劫。

  如今我已經退出了山河會,打算依照那晚的想法回老家過生活,以為自己就要死掉的時後,才發現真正想要什麼。

  花了好幾年,終於明白自己不是當古惑仔的料。
  就像早上新聞報導的那位台灣偷渡客一樣,竟然妄想從南海游來香港,瞧他臉色慘白凍得快死的樣子真是又病又可憐。

  他大概是惹火了偷渡船上的老大,還好運氣不錯,遇上了出海捕魚的漁船,否則又是一條屍陳南海的可憐蟲了。

  哪像那位傳說中德國打老虎,說來就來,說走就走。
  有通天本事的白獄狼也沒轍。

  德國打老虎還是個女人呢。我非常確定,那晚拿槍頂著我的殺手是個女人,惋惜的是沒能看見她的樣貌,慶幸的是因此保住一條小命……

  據說德國打老虎不只拿走白獄狼珍藏的鑽石,連捧在掌心上的白子茵都一併拐走。果然高手就是高手,大人物的世界啊,我實在沒有辦法了解。

  事隔三天,一大早我就穿上自認為最正經的行頭,買了一束玫瑰,來到我最在乎的女人的住處前。

  我按了門鈴,緊張地等待著,像個情竇初開的中學生。  
  以前的我總是以風流浪子而自豪。
  可這一次不一樣。

  生死關頭,除了家人以外,我唯一想到的就是這房間裡的女人。
  我和她是在酒吧認識,見面的次數不多,只有三次。我們非常上道,彼此說的清楚,就是玩玩而已。

  她心有所屬,而當時的我也只是逢場作戲,各取所需。
  或許在山河會中我只是個沒身份沒地位的雜魚,但在逢場作戲裡頭,我自認可以一舉拿下金馬獎影帝的頭銜。

  她笑容起來很甜、很迷人、還一點受傷過的女人獨有的滄桑。
  特別的是,我一直記得。

  記得那三次的約會特別開心,儘管時間並不長。
  那天早上,躺在床上的我問她要不要和我拍拖。

  她說,如果我能專心一意的對她好,不再拈花惹草,她考慮考慮。
  我笑了笑,回答她,那我也得考慮考慮。

  那是我和她最後一次見面,我走的時後她又睡著了,也不知道這張床晚上又會躺著哪個我不認識的男人——別說我不認識,搞不好她也不認識。

  她就是那樣的女人,而我就是那樣無藥可救地愛上她了;愛上了她的笑、她的滄桑、她的沉淪,還有她的名字,朱海兒。



  《下回待續,於2013/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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