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先生點點頭,他從不回一聲「早」,甚至連笑都很少。他插在傘架的傘是黑色,衣服是黑色,頭髮也是黑色。他幾乎每天都穿一樣的衣服,和星巴克的制服顏色一樣。黑色的襯衫,不然就白色、黑色、白色,來來回回反反覆覆。Ann常常開玩笑,高先生只要戴個帽子、套個綠圍裙就能馬上上班。
  
  「願賭服輸喔。」Ann在旁邊小聲提醒,好煩喔她。
  「今天也是冰美式嗎?」和過去一兩個月的日子一樣,他點點頭,然後掏錢結帳,很神奇的一句話也不用說。我有聽過他說話,但記不起他的聲音。反倒之前阿司找他聊天聊了好一陣子,雖然不知道他們聊了什麼。
  
  「高先生,你的冰美式咖啡好了。」我弄好咖啡,拿給高先生。他接過時我順口問:「高先生是Neo的朋友嗎?上次你們聊了好久。」
  
  高先生嗯了一聲,轉身走到他習慣的位置上,繼續看書。
  Ann在一旁偷笑,超糗的我。
  
  今天,又是和平常一樣的渡過。一樣的收錢結帳,一樣的磨咖啡打奶泡,一樣的收盤子洗杯子,一樣的補貨貼標籤,一樣的把垃圾資源回收。
  
  禮拜三,高先生沒來,因為阿司有來上班,他下個月才正式離職。
  禮拜四,高先生沒來,阿司也沒班,羅傑偷吃餅乾,我修理了牠一頓。
  禮拜五,高先生來了,換了一本書,白夜行,日文。
  禮拜六休假,還連休兩天。
  
  生活好單調吶,不是待在家裡上網,就是上班早班晚班。比較要好的朋友也只有Ann和阿司,以前還會和俊成兜風看電影,偶爾出門旅遊,拍照留念,看美麗的風景,享受美味的食物,然後在旅館裡盡情做愛,嘻鬧一整個晚上。
  
  我沒想過會和俊成走到最後,更沒想過會以這種方式結束。在他刻意藏起的手機裡發現他老婆傳來的簡訊,爛人。
  
  晚上約了Ann出去吃飯,難得的休假,天氣又涼爽,我不想呆在家裡悶一整天,便提前來星巴克附近的草坡地,畫畫。
  
  把手上的顏料在畫板上刮勻,一橫一豎地勾出層次的輪廓。眼前有幾個小孩子在放風箏,丟飛盤,玩得開心盡興。我捲起袖子,把他們畫在青綠色的圖層上。我不是美術科出身,但對於油畫彩繪很有興趣,一直有自學練習。我知道現在早已進入電腦繪圖的時代,哪裡還有人花錢買顏料油料,畫板刮刀,還弄得滿手髒兮兮呢?但我就是喜歡親手畫圖的感覺,喜歡顏料濃郁的味道。
  
  可惜俊成不喜歡。和他在一起的半年,我只畫過半次油畫,還記得他在一旁發牢騷,像小孩般喊著好無聊,我只得把繪圖的心思放在化妝上,好讓他帶出門的時候很有面子。直到最近分手,才又提起畫圖的興致。
  
  「阿姨妳畫得好好喔,妳是畫家嗎?」放風箏的小男孩走到旁邊說,他媽媽緊跟在後頭,小聲叮嚀他:「要叫姐姐,不是阿姨。」
  
  被叫阿姨也習慣了,我本來就不是看起來青春活力的女生,很多人都以為我大阿司兩三歲,其實我還比他小呢。小男孩的媽媽親切地對我點點頭,眼神看向我身後,又微笑一次,然後牽著小男孩的手到另一處放風箏去了。出於困惑與好奇,轉頭一看……赫然發現高先生站在我身邊。
  
  「高……高先生,早。」這句話,至少對他說過五十次。
  「不早了,都傍晚了。」他看看薄暮,又看看畫。
  「真巧,沒想到會遇到你。」
  
  「不巧,我是故意走過來看妳在畫什麼。」高先生喝了口手上的咖啡。這裡離星巴克的確不遠,碰到高先生也不用太意外啊。
  
  「喔。」我低下頭,胡亂地在調色板上亂刮。
  「妳畫多久了?」
  「大概……一個多小時。」糟糕,調好的顏色被弄雜了。
  「我是說,從幾歲開始?」
  「小時候就喜歡畫畫了,不過沒有認真學過,只是當成興趣這樣。」
  「所以是自學嗎?」
  「算是吧。」
  「妳畫得很好。」
  
  高先生稱讚,而我在心裡嘆了口氣。
  
  客套話已經聽過不知道幾百次,他們也許覺得不錯,但就像看到某家服飾店忽然打折會驚喜一下,過幾天就忘得一乾二淨。俊成也說過我很會畫畫,沒多久卻表現出這又沒什麼的想法,有種說不上來的失落。雖然是客套話,也是禮貌,我在鑽牛角尖什麼?生什麼悶氣呢?
  
  「如果這裡能稍微修一下,會更好。」出乎意料,高先生指著草地和天空連接的部分,陽光暈開來的地方,我一直找不到適合的顏色。
  
  「介意我試試看嗎?」他問,我當然不介意。
  
  接過高先生手上還有點溫熱的杯子,難得他喝熱咖啡。高先生拿著畫筆和刮刀,熟練地調出陽光隱藏的雲層後,那帶有一點深藍,一點橘黃,又有一點陰冷的色調,高先生沒有把顏色完全調勻,原來如此。
  
  我退到一旁,靜靜觀察著高先生。
  
  他好認真,全神貫注在眼前畫布上,沒有多久,手指和袖口沾了不少髒汙的油料,小聲提醒他衣服髒了,高先生完全沒聽到。後來因為撥撥遮到眼睛的頭髮和抓癢,鼻頭和眉毛邊也沾了一點。嗯?我記得他以前有戴眼鏡的說。
  
  「好了,妳看看。」
  
  「喔,喔好。」在高先生提醒後,才驚覺自己的注意力都放在他身上,而不是畫布。原本空洞的天空覆上了獨特的色彩,原來只是可圈可點的作品,幾乎成了可以印成明信片的美麗景緻。我很想說……畫很好,而你更好。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天下無聊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36)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