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日蟬叫,炎熱溼黏的天氣。
  某一間高中,台上的老師慵懶的寫著同學一點都沒興趣的上課筆記,台下早睡死了一大片。教室裡,最後一排的最後一個學生,他拿著立可白,在木製的桌子右上方不斷畫圓畫圓,把白色的立可白一層又一層的塗抹堆疊。
  
  他趴在桌上閉著一隻眼睛,拿起尺來測量這顆立可白半球有多高。從開學時就細細培養算起,現在已經有三公分的高度。
  
  那位同學的位置就在垃圾桶旁邊,當然不是他原本的位置。其他同學每週都會更換位置一次,只有他始終坐在這個每天都聞的到酸臭味的教室角落。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幾乎每所高中都會有這樣一個人物。什麼人都沒惹到,什麼事都沒有做,無端無由的被欺負。很不幸的,坐在角落的同學就是那個人。
  
  角落的同學,身分證上的名字叫做王子津。
  在學校,他叫做精子王。
  
  班上總有一群同學找精子王幫他們買飲料買零食,同學出一張嘴,精子王負責跑腿和出錢。精子王沒有辦法拒絕,不買就會被打。然而買了也不一定不被打。同學們不爽就弄他一下,爽就弄兩下,但子津從來不生氣。
  
  短短下課十分鐘,精子王因為沒錢幫他們買汽水而被拖到廁所裡玩阿魯巴。一直以來子津以為阿魯巴只是男生間增加友情的方式。然而看到同學們抓著手腳的表情……子津明白了,同學們抓他去阿魯巴,只是純粹的想阿魯巴。他從很久以前就知道了,被欺侮的人如果生氣,只會讓欺負的人更爽。
  
  有一次,同學們拿沾了屎的馬桶刷來刷精子王的頭髮,也許是太久沒生氣了,或是被欺負排擠太久了,讓他忘記了憤怒是怎麼一回事。王子津只是個除了父母外,沒有任何人在乎的可憐蟲,也許連他的父母都不是很在乎。
  
  同學們戲弄了子津一陣子,發現廁所門口站了個人。
  一個女人,也是老師,代課老師。
  
  這所學校的學生不會因為有老師在場就停止欺負同學。但如果老師夠漂亮,情況就不一樣了,二十七歲的她年輕又漂亮。
  
  四個同學放開王子津的手腳,尷尬地離開現場。
  子津更尷尬更想離開。
  
  「又被欺負了?」
  老師對子津伸出右手。
  子津沒有理她,自己爬起來轉身就走。
  「等等是我的課,別遲到了,王子津。」
  
  在這所學校,只有她記得王子津的名字。
  
  王子津是他的名字,而他非常討厭自己的名字。
  因為精子王的外號,讓他自卑了好久。
  其實,子津以前不是這樣。
  
  在國小時,有人敢叫他精子王的話,子津會立刻武力征服,打到對方連媽媽的名字都記不起來。把同學的書包從五樓丟下去,或者是趁別人在廁所大號的時候潑水丟便當丟蟑螂,這些事他都做過,而且樂在其中。
  
  小時候,子津的母親曾帶他找一位師父算命。
  他姓洪,人稱洪半仙。
  
  洪半仙掐指一算,說:「哎呀不得了,妳兒子天生王命」。
  子津的媽媽回答:「洪大仙,您知道我先生就姓王。」
  「非也,我說的是天生『帝王命』。」
  「現在哪來的帝王?說清楚點好嗎?」
  
  「王命乃大起大落之命,王子津非庸人之相,若是從商則是首富,若是從政則為首相,以台灣這小地方來說……就是總統。」
  
  「洪大仙,那您說的大落又是什麼意思?」
  洪半仙撩起長鬚,用紅色的墨水寫下四個字「非王則亡」,緩緩說道:「若他無法登帝化龍一飛衝天,則會末路窮途不得善終。」  
  
  子津以為洪半仙在說客套話。像是跟著父母去朋友親戚家的時候,明明表哥表弟就是又醜又肥,爸媽還是會說:「唉呦,你們家的小明越來越帥囉。」
  
  算命不提,洪半仙是母親的好友,意外地和王子津感情很不錯。洪半仙除了算命外,也身兼一位擔仔麵攤的老闆。生意雖然不是很好但熟客也不少。直到現在王子津偶爾還是會去洪半仙的麵攤吃吃麵,小聚一番。 
  
  最讓子津印象深刻的是半仙叔的麵攤裡頭,掛著一張泛黃的老舊照片。照片裡頭有一對年輕的雙胞胎兄弟。那是洪半仙和他的哥哥,他倆都喜歡算命,一個左半仙,一個右半仙,兩兄弟湊好一個活神仙。只是洪半仙的哥哥已經失蹤很久,別人都跟他說他哥哥已經死了,但洪半仙不相信,直說他的哥哥還活著。
  
  因為獨生子的關係,從前的王子津非常囂張跋扈。子津也不清楚那時候的朋友因為怕他還是因為真的喜歡他。也許就像洪半仙所言,他天生帝王命,那時候子津的確是個孩子王,他打籃球沒人敢打躲避球,他上課睡覺沒人敢上課吵鬧。
  
  一個令人難忘的六月天,王子津的好日子結束了。
  國小的同班同學紛紛傳寫畢業紀念冊,互送小禮物,趁機告白等等的小孩遊戲。那時候,王子津有一個暗戀了四年的女生,叫做佳蓉。
  
  子津和佳蓉從國小三年級同班到六年級。而子津最喜歡欺負她,老愛拔她的頭髮,掀她的裙子,或者是偷拉她的肩帶。她的反應總是很激烈,然後追著子津滿教室跑,而他也很享受那種打是情罵是愛的幼稚曖昧。
  
  雖然王子津很喜歡她,但不可能,也不想和她告白。子津一直都是理性大過於感性,他知道告白的結果就算成了,也九成在分隔兩地的國中吹了。
  
  所以他拒絕,所以在畢業典禮前一天……
  王子津被告白了。
  
  佳蓉紅著臉,雙手捧著一個粉紅色緞帶包著的小禮物。
  子津接過來,在大家面前把禮物拆開。
  是一個很精緻的風鈴。
  
  子津當時真的很感動,好想對她說我也喜歡你。然而王子津卻當著她的面,用力把風鈴摔個粉碎。然後轉過身,高舉雙手,沉浸在同學們的歡呼聲中。子津灑脫的離開,像個酷斃了的孩子王。
  
  明明喜歡卻又不敢說,子津知道真正沒種的人是自己。
  直到現在,他仍然忘不了佳蓉的眼淚。
  
  國小畢業後,子津的人生也徹底改變。
  
  暑假,只要出門就一定會踩到狗屎,腳踏車被偷了三台,出了兩次車禍,任何他沒遇過的衰事都發生了。升上國中,原本想開開心心的從頭開始,以為可以再過一次威風小皇帝的學生生活……沒想到開學第一天就被三年級的學長揍到快走不回家。不為什麼,就因為他是王子津。
  
  那所國中的不良少年頭子就是佳蓉的哥哥。子津以為和佳蓉合好,追她當自己的女友後便可以讓一切不幸的事離他而去。
  
  某天放學後,子津買好禮物特地跑到不同學區的學校,抱著滿懷的期望來到佳蓉的教室找她,打開門卻看到她和一位學長正在親熱。
  
  就這樣,子津的初戀結束了,人生直墜谷底爛泥漿。
  沒種的男人不是男人,更成不了王。
  
  非王,則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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